本網訊 (王重良 范家理)商南縣近日下發《商南縣村干部離任交接工作辦法》,突出“三個規范”,推進村干部離任交接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這個縣明確,村干部離任交接工作突出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財務資產事項及其他事項三個方面內容。交接前應搞好離任審計,并向村民公布結果;強化過程監督,各鎮指派專人與離任村干部和接任村干部進行離任(任前)談話,下發《離任交接通知書》,對離任交接事項提出具體要求,監督離任村干部與接任村干部現場交接工作;健全文書檔案,統一印制了《村干部離任交接書》,交接雙方對需交接的有關事項確認無誤后,在《交接書》上簽字,交接雙方和鎮黨委政府、村支部村委會各存一份,并作為永久檔案管理。要求離任村干部在宣布免職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結交接手續,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在15日內完成交接手續;對未按照時限要求久拖不交或交接失實的,由鎮黨委、政府批評教育,直至問責;對涉及違法違紀問題的,交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