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楊旭)近期,商南縣檢察院反貪局堅持從發展大局、辦案安全、案件質量、廉潔自律等四個方面著手,大力推進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實現了辦案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將反貪工作不斷推向新臺階。
一是注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風險。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每案填寫《案件風險評估表》,充分關注案件當事人及家屬的意見和訴求,分析評估是否會引發纏訴鬧訪等社會不穩定因素,做到事前防范。辦案中牢固樹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觀念,尤其是在查辦涉及企業的職務犯罪案件時,充分分析評估是否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生存和發展,并對影響因素、程度大小及避免補救措施進行深入研究論證,盡最大可能降低辦案對企業的消極影響。
二是注重辦案安全風險。牢固樹立辦案安全意識,每案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范預案,全面掌握涉案人員身體狀況、家庭情況、社會背景等,認真研究安全預案的內容,由分管副檢察長審核把關。同時,加強對干警的教育與管理,用嚴格的程序保證規范文明執法,引導干警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對涉案人員突發疾病、思想波動等辦案安全事故易發點,通過與醫院建立體檢綠色通道等方式進一步細化、實化防范措施,加強監控和管理。
三是注重案件質量風險。強化辦精品案件意識,完善和細化辦案流程,積極開展“一案四評”工作,通過對反貪所辦案件進行承辦人自評、部門負責人點評、分管副檢察長講評、紀檢部門考評,有效發現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充分分析評估可能導致捕后不訴、判無罪、撤案及能否在法律規定時限內辦結等風險,確保政策、法律適用精準,做到無錯案、冤案發生,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增強辦案效果。
四是注重辦案廉潔風險。對可能導致人情案、關系案等影響公正執法和干警廉潔自律的各種因素進行認真分析評估,嚴格執行執法辦案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回避規定,以及雖無回避規定但確有回避必要的及時更換辦案人,最大限度保障公正執法和干警廉潔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