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盧根良)8月6日,洛南縣林業局召開全縣林改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國社合作造林林改工作。19個鎮林業站、4個國有林場、縣飛播站負責人和43名林改工作隊員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國社合作造林是七、八十年代商洛市出現的一種“國家出錢、集體出地,國家與集體合作造林,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特有造林模式,在我縣的荒山造林綠化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國社合作造林林改,旨在進一步落實林權主體,明確收益分配,核發山林權證,對促進國合造林以后的健康持續發展必將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會議要求,各承擔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國合造林林改工作,利用8至12月五個月時間,一舉完成改革任務。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抽調精兵強將,采取過硬措施,全力以赴搞好改革工作。二要嚴格政策界限。改革中,要尊重歷史事實,尊重合作造林合同,依法依規搞好改革。三要嚴格質量要求。工作中要牢固樹立“林改質量是林改生命線”的思想,堅持進度服從質量,確保林改經得起歷史檢驗。四要搞好協作配合。各鎮林業站要與林場、飛播站搞好協作配合,積極協助、協調與村組的關系。五要增強任務觀念。各實施單位要合理部署,統籌安排,力爭在12月底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六要搞好糾紛調處。林改中,對有爭議的地塊,一律先行調處,再行林改。糾紛不調出,不進行改革,不頒發林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