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劉春榮 童志華 郭靖)近日,丹鳳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團伙盜竊電纜案,盜竊團伙成員王某、曾某、于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15年、14年。
去年六月,在西安打工的青年王某和于某伙同河南省永城縣青年曾某流竄到丹鳳縣城,閑逛時發現施工路段電纜外露,遂見財起意,便盜走電纜賣到廢品站。嘗到不勞而獲的甜頭后,王某貪欲迅速膨脹,先后8次駕駛租用的小轎車竄至丹鳳縣城,連續作案7起,盜割路燈地埋電纜價值7萬余元。事后三人把電纜運到偏僻無人處燒掉剝下外層膠皮,將銅線廉價賣給西安市西門附近的一家廢品收購站。三人在銷贓途中,被西安市公安局灞橋分局公安民警查獲。經查,王某曾因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并提前假釋的,王某在假釋考驗期內伙同曾被判處徒刑的曾某以及社會閑散人員于某作案,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遂被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