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后,馬上就對鄧建國及巨星影業名下的財產進行了查詢,結果在各個銀行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存款只有18667.56元。而之前鄧建國在番禺買的地早就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廣州中院只能對鄧建國和巨星影業名下的南村鎮、大石鎮的4處房產進行輪候查封。巨星影業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變更為鄧凱。
婚宴擺完后仍不還錢
就在這時,鄧建國卻傳出要和19歲的女友在長隆酒店擺結婚酒。法院立即向鄧建國發出了《限制高消費令》,并要求長隆酒店協助執行。
鄧建國無奈之下,主動找到申請執行人,要求與對方達成還款計劃和《和解協議書》。在6月28日簽訂的《和解協議書》中,鄧建國明確表示對欠債一事沒有異議。他還保證在今年7月4日之前還10萬元、12月31日還50萬元、明年底還140萬元、繼續還清余款等。申請執行人主動向法院提出,同意鄧建國在長隆擺酒。
然而,轟轟烈烈地擺完酒后,7月4日過去,鄧建國未按協議還錢。就在不久前,鄧建國高調宣布投資1800萬元拍攝新劇。法院再次限令鄧建國還錢,但他同樣置之不理。法院開始對其實行查控、呈報拘留等行動。(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