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7日電 今日,據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官方微博通報,近日,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演員張某依法提起公訴。
通報中稱,演員張某在歸案后主動承認了其曾在家中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經審查,張某于2010年至2015年間在其朝陽區暫住地內分別多次容留其朋友演員王某某、攝像師楊某、影視器材經營者趙某吸食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行為已經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經核實,張某為演員張林,王某某則是內地知名演員王學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4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