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以及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不用再繳納土地出讓金,預計可節約1/6到1/4的建設成本。
采取劃撥方式供地
據了解,日前本市出臺的《關于加快本市養老機構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提出,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依法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依法采取劃撥方式供地。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解釋說,采取“劃撥方式供地”是指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相關手續費用仍收
“對于養老機構的建設方,可以免除掉土地出讓金,這可以說是相當大的一筆費用。”上述負責人說,根據民政部門日前所作調研顯示,一個養老機構各項建設成本中,土地出讓費用占到了1/6到1/4,相比水、電、氣、暖以及運行費用等成本,是比較大的一頭,且該費用與土地的位置也有關系,位置越好出讓費用就越高。
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對于政府投資建設或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將可不再繳納土地出讓金,“但相關的手續費用等仍會存在,不會完全無償。”
今年將供地100公頃
不過,上述優惠只針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目前,北京400家養老機構中,396家都是非營利養老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極其少。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屬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將由民政部門會同國土、工商等部門共同認定。
據了解,未來,本市國土部門每年都將計劃配出一定的供應量。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養老用地要專業用于養老,不能隨意改成住宅或其他用途,且今年北京首次將養老設施用地納入年度供地計劃,并明確將計劃供應100公頃。(記者陳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