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北京最大的保障房住宅小區——建工·雙合家園將迎來入住,2007年以來,北京共配租配售了18.2萬多套保障房。資料圖片/新京報記者 韓萌 攝
昨日,市住建委發布《關于規范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今日起,家庭申請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時,必須夫妻雙方共同簽訂購房合同,房產證上也要寫上夫妻二人的姓名。
杜絕一人名下無房鉆限購政策空子
新政規定,從今日起,申請家庭購買限價房和經適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共同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
對這一變化,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經適房、限價房本身就是以家庭為單位來申請的,審核的標準是家庭的收入、資產、房產等,而且是以家庭的人口等因素確定配售房源的戶型大小。“如果房屋產權只登記在其中一位申請人名下,與實際按照家庭人口結構確定的分配方案不符。申請家庭所購買的經適房、限價房也應是家庭共有的房產,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共有。”這位負責人說。
另一方面,也存在著所購保障房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另一個人名下則是無房,有可能會鉆限購等政策的空子,違法騙購,再用另一個人的名義去申請買房。
2007年至今保障房自愿辦共有產權
“這次按照的是‘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原則。2007年之前北京組織建設了天通苑、回龍觀等52個老經適房項目,這些老經適房仍然執行的是原政策。”這位負責人說。
對2007年后已取得房產證的限價房和經適房家庭,如果房產登記為夫妻一方單獨所有的,夫妻雙方可持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夫妻雙方關于房屋產權共有情況的約定等材料,到房屋登記部門依法辦理共有房屋登記手續。房屋產權性質不變。
■ 解讀
通知中,除對保障房強制實施夫妻“共有產權”外,還包括入住前將復審家庭住房、實時比對購房登記等一系列新政。但新政并不約束2007年之前的老經適房項目。
據統計,2007年北京實施保障房新政以來,北京共配租配售了18.2萬多套保障房,其中經適房和限價房14.3萬套。
1 入住保障房前將復審家庭住房情況
新政規定,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要在經適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家庭入住前,核查家庭結構等變化情況,并通過房屋交易權屬系統核對全部申請家庭成員住房情況。家庭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作出取消該家庭保障資格的決定。
【解讀】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此前北京保障房政策中,對申請家庭資格審核的最后一個節點是在參加搖號前,但有的從搖號到最終入住,相差有一兩年。因此全市將統一執行入住前復審。篩查出搖號之后又獲得住房的家庭,使保障房真正提供給需要的家庭。
記者注意到,此次復審的保障房中,并沒有包括限價房。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限價房既有商品房屬性、也有保障房屬性,而且限價房的政策中,并沒有入住后如果獲得其他住房就要退出的規定,因此并沒有納入。
此外,與前幾個環節審核收入、資產、住房不同,入住前的這次審核只審家庭結構和住房。這位負責人說,如果在已購房、等待入住的這段時間里,申請家庭的收入超標了少許也要退出的話,并不人性化。而住房必須審的原因是,保障房就是要解決住房困難,如果有了其他住房,就不需要保障了。
2 隨時可查申請者再購房
新政規定,個人在購買住房和申請房屋登記時,市住建委將隨即核對是否是保障房或輪候家庭,如果是的話,其購房和登記情況將反饋給住保部門進行復核。如果不再符合條件,將分別作出停止申請受理、取消申請資格、責令退回已購、已租保障房或停止發放租金補貼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