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林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華僑城當初有告知一樓有部分區域是用作商業用途,但并沒有明確約定。燕晗山苑業主杜小姐向記者反映,她在2015年年底入住燕晗山苑,當時購買的價格是1000多萬元,據銷售人員稱裝修費達100多萬元。
地處南山區華僑城香山東街的燕晗山苑。 燕晗山苑業主杜小姐供圖
昨日,“錦繡花園四期眾多業主就物業服務和管理質量問題到華僑城總部討說法”的報道刊出后,引發廣泛關注。昨日,記者接到一位女士爆料稱,她所購買的同屬于華僑城地產的燕晗山苑物業管理水平也飽受詬病。在網上,也有不少網友發帖吐槽:“華僑城物業的管理費高,管理水平卻跟不上,華僑城物業管理水平是目前深圳最差的。”
昨日下午,記者就華僑城業主爆料的問題,向深圳華僑城房地產有限公司發去采訪函,當日18時14分,華僑城書面回復。其稱:“對于錦繡花園四期、燕晗山苑業主反映的相關意見,正進行深入的排查,并制定具體的處理方案”。
業主林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華僑城當初有告知一樓有部分區域是用作商業用途,但并沒有明確約定。燕晗山苑業主杜小姐向記者反映,她在2015年年底入住燕晗山苑,當時購買的價格是1000多萬元,據銷售人員稱裝修費達100多萬元。
爆料:A座出入大堂功能被擅改
在昨日的報道中,多位業主反映“華僑城地產涉嫌欺詐”:未經業主同意,擅自改變錦繡花園四期A座出入大堂(會所)的功能,2000萬元的豪宅沒有了入戶大堂。
深圳華僑城房地產有限公司以書面回復稱:“該區域在規劃之初就是作為商鋪用途的,在施工報建圖上有清晰的標注,因此不存在后面擅自變更區域功能的問題;在錦繡花園四期項目的銷售過程中,公司在該區域臨時建設了售樓處,方便客戶看房及咨詢,事實上該區域的臨時售樓處并非項目的出入大堂或會所,現在售樓處已完成其銷售功能,因此該區域將恢復原有的商鋪用途”。
記者提出能否夠提供證明該區域用途的規劃文件或設計圖紙,對方表示由于負責該文件的同事在外開會未能及時提供。
業主林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華僑城當初有告知一樓有部分區域是用作商業用途,但并沒有明確約定。
對此,廣州金圳律師事務所王國強律師表示,業主和開發商對會所存在分歧,可以根據樓盤宣傳時印刷品等進行取證;如果是開發商口頭講的,可舉證是誰講的。另外,王國強還建議,如果商鋪還沒有投入使用,考慮到業主入戶大堂的切實需求,可協商變回之前的用途。
燕晗山苑業主:
問題反映三個月仍未解決
因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差向華僑城總部討說法的不僅是華僑城錦繡花園四期的業主。同屬于華僑城地產的燕晗山苑也因物業問題屢遭投訴。
燕晗山苑業主杜小姐向記者反映,她在2015年年底入住燕晗山苑,當時購買的價格是1000多萬元,據銷售人員稱裝修費達100多萬元。
自入住以來,她與眾多首批集中入住的業主發現房屋及物業存在不少問題:公攤面積過大,房屋實際使用面積不足70%;物業費收費6.45元/平方米,高出華僑城其他住宅收費標準,高過深圳其他類似住宅收費標準;精裝房在裝修中存在諸多問題,如衛生間排氣扇排風效果差、地漏與排水管錯位等;硬件配套設施不到位,車庫入口門禁、取卡處布置角度有問題。取卡后,必須倒車調整角度才能進入。如果先調整車頭的角度保證通過,司機則無法取卡;小區存在安全隱患,物業管理人員配備不足且未全部到崗,管理處辦公室經常無人值班,大堂無人值班;物業允許外來公司入駐小區辦公,小區治安堪憂。
“100多萬的裝修費就給我們這樣的房子。物業管理費那么高,但出現問題從不積極主動解決,業主催一下才動一下。此前答應業主的整改也遲遲未見行動。”杜小姐說。
令杜小姐更為憤怒的是,雖然已多次向華僑城物業和華僑城地產公司反映情況,但在等待三個多月后仍沒有得到解決。“他們互相推卸責任。華僑城地產方面說,項目已交房,業主已入住,有問題找物管。而華僑城物業則稱是對方房子沒建好,讓我們找地產那邊處理。”杜小姐說。
“華僑城物業真的很爛,住那么多地方都沒見過這么差的物業!”多次提出訴求沒有回應后,杜小姐失望地說。她告訴記者,業主們決定通過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更換其他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
業內人士認為,華僑城地產作為上市公司,多年來在深圳開發了波托菲諾、天鵝堡、純水岸等多個精品豪宅項目,但是,卻因各種問題屢遭業主投訴,值得相關地產公司警醒。
本報將持續關注事件最新進展。 (記者 羅遠欣 黃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