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滄州市出臺新政策,加大對自主創業的支持力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和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3年內每戶每年扣減稅9600元,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20%。吸納就業的企業在3年內按實際用工人數每人每年扣減稅5200元,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30%。
可享受優惠政策的三類自主創業人員包括: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其中,高校畢業生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政策取消了享受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身份限制,凡是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均可同等享受稅收優惠。對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明確規定,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記,按規定享受這一優惠政策。在擴大了扣減稅費范圍同時,取消了對建筑業、娛樂業、廣告業等行業的限制。(記者戴紹志 通訊員丁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