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在清明節前夕,廣東邊防七支隊官兵在深圳市烈士陵園向革命烈士敬獻鮮花,并向烈士敬禮。
“我期待著有那么一天,我們更加尊重、呵護那個能讓死去與活著的軍人都能產生慰藉的精神圣地。”軍隊政協委員、成都軍區聯勤部昆明溫泉療養院主任醫師黃傳貴激動地說:“今年,我提交了《將烈士陵園納入國家級管理》的提案,就是希望那些共和國的英烈能安穩的睡個覺。”
黃傳貴委員說:“目前,我國的烈士紀念設施管理遵照‘誰建誰管’的原則,實行的是分級管理體制。除部分全國重點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由中央財政下撥部分維修改造經費外,所有建設、管理、維修經費幾乎全部由地方財政負擔,遠遠不能滿足時代發展和設施維修保護的需要。”
經過走訪和調研,黃傳貴委員發現,在一些地方,一般來說設區市以上級別的烈士陵園基本有固定人員編制和財政經費支持,而縣級烈士陵園一般只是由民政部門雇傭人員管護,修繕經費根據需要臨時申請撥款。這導致不少烈士陵園陷入“修繕缺錢,管理缺人,保護缺法”的困境。一些烈士陵園因此沒有得到有效維護,甚至遭到人為破壞。
“應從制度上根本解決這一問題。”黃傳貴委員建議,一是盡快修訂并出臺《革命烈士褒揚條例》,以法律的形式建立烈士公墓的長效管護機制;二是將烈士陵園更名為國家烈士公墓,這樣的更名似更符合時代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需要;三是國家烈士公墓由國家統一管理,設立專項資金;四是制訂《國家烈士公墓管理條例》、《國家烈士葬禮規定》等相關規定,確保烈士公墓的嚴肅性、莊重性和規范性。(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