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參謀部、總后勤部日前聯合發布《軍隊重大訓練演習經費保障辦法》,對重大訓練演習經費保障范圍、職責分工、保障方式及補助辦法、申報程序等作出制度規范。
《辦法》適用于經中央軍委批準由總部直接組織的訓練演習活動,經中央軍委或者總參謀部批準由軍兵種、軍區、總部有關業務部門直接組織的訓練演習活動,共21條,主要規范了以下內容:
明確了保障原則和范圍。對經中央軍委或者總參謀部批準的重大訓練演習活動,采取正常供應與專項補助相結合的保障原則,由總后勤部給予專項補助;部隊按訓練大綱組織的正常訓練和例行性演習演練,由各級立足正常經費保障。
劃分了保障職責分工。各級訓練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擬制訓練演習實施方案,明確參演單位和兵力規模、演練時間地點等內容;各級后勤財務部門主要負責審核編報重大訓練演習經費預算方案,辦理專項補助經費申請、審核批復和支出管理。
規范了申報和補助辦法。采取一事一報或集中申報的方式,對人員伙食、衛生防疫、防暑降溫以及指揮機構開設運行、組織籌劃等開支,按總部制訂的標準給予補助;對場地設置、大中型靶標、民事賠償等開支,按項目審核后給予補助,實行包干管理。
指出了監督管理要求。強調要精打細算、勤儉節約、專款專用,不得將專項補助經費用于基本建設、購置車輛等支出。各級各部門應當加強重大訓練演習經費使用管理的檢查指導、跟蹤問效、審計監督,充分發揮保障效能。(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