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本是政府低價出租給那些無住房或者住房困難的群眾的,然而,榆林市榆陽區的150多套公租房卻被原承租戶高價轉租出去。甚至還有原承租戶在轉租謀利不成后,將即將分娩的新住戶強行趕出公租房。 記者高小雨實習記者宋佳
調查
150多套公租房被二次租賃租金漲了5~12倍
據榆林市榆陽區房產管理所所長張偉介紹,榆陽區的這批公租房修建于上世紀80年代,共900多套,分布于榆陽區的靈秀街以及東沙駝峰路等地。2013年3月,房管所接到租戶反映,稱其現在租賃的公租房是從原承租戶處高價轉租過來的。
得知后,榆陽區房產管理所立即對所在區域公租房轉租情況進行摸底,發現900多套公租房中,竟有150多套房以簽訂租賃合同、打收條、口頭協議三種形式被二次租賃,租金價格從55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而早在2000年,榆林市房產管理局核定的公租房1平米房屋租金為2.15元,一般每套房的租金為1000元/年。
說法
“轉租不成,原承租戶將孕婦趕出公租房”
艾先生轉租了曹女士的公租房,去年的租金為6000元/年,而今年房租卻漲到了12000元/年。艾先生從榆陽區房產管理所了解到,原來,他所租的公租房一個月的租金只有88.2元,一年也才1058.4元。算下來,艾先生租曹女士的房屋比曹女士租這套房子的租金翻了整整十倍。隨后,艾先生與榆陽區房產管理所重新簽訂了一份公租房租賃合同,而他與曹女士的協議也就此終止。
“因為這事,2013年5月14日18點左右,曹女士帶著20多個人來到家里,將我快要臨盆的妻子往屋外拽。我妻子的肚子撞到了門,現在還住在榆林市第二醫院保胎。”艾先生告訴記者,如今曹女士把房屋的門全鎖了,他想進去拿些東西也不成。
房管所的尷尬
整頓中遭遇執法難
提及整頓公租房轉租這一現象,張所長表示,他們都是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整頓的,但在實際執法整頓的過程中,房管所的工作人員遭遇到了執法難。
“5月17日,有六七個原承租人來辦公室鬧事,砸爛了辦公室的玻璃,還將我推倒在地,對方卻說是我把他推倒了,我只好向駝峰路派出所報了案。”張所長表示,他們計劃再與主管領導進行一次座談,將處理此事的方案形成一份實施細則,同時,會請所在片區公安部門協調配合,防止各方矛盾進一步激化。
相關法規
《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租。違反該規定轉租的,由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收回轉租的房屋,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