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組成督查組,對咸陽、漢中、安康和商洛4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督查,據督查結果顯示,整體情況較好。
此次共督查了15個工程項目,共計16個單位工程,建筑面積30.06萬㎡。其中,咸陽市4個,漢中市4個,安康市4個,商洛市3個。督查組向涇陽縣、南鄭縣、城固縣和柞水縣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發《執法建議書》4份,并責令其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監督整改。各市(區)監督機構4月共檢查工程項目242個,單位工程638個,建筑面積1479.02萬㎡,下發《糾正違法行為通知書》23份。
督查組反饋的問題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個別建設單位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未與檢測單位簽訂合同。二是個別建筑施工企業未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未對施工項目進行監督指導,項目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個別項目經理不在崗,個別特種作業人員持假證上崗。三是個別監理單位未落實質量安全監理責任,個別總監不在崗,監理單位履職能力較差。四是個別項目五方責任主體未簽項目負責人授權書和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
省住建廳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督促各方責任主體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及“三項制度”,強化企業對項目的監管,切實落實質量責任終身制,防止發生各類質量安全事故。強化對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在崗履職檢查工作,對項目經理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扣分處罰并曝光。督促檢查監理單位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現場項目部人員的配置和管理,提高履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