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網站報道,山陽縣青年農民殷建行2006年在一場火災中救出13人后受傷毀容,多年來流浪賣唱為生,還為社會公益事業捐款30多萬元。同鄉女青年汪海利,同殷建行結為夫妻共命運。殷建行汪海利夫婦的事跡感天動地,聯想起15年前筆者采訪10多位見義勇為英雄卻未發表的《莫讓英雄淚滿腮》,敲擊鍵盤呼出心聲:應讓英雄有笑顏!
英雄精神得褒獎。英雄們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挺身而出,理應受到宣傳表彰和獎勵。但是,有的領導怕擔責,對事故捂而滅之,對英雄埋而沒之;有的領導怕惹麻煩,對英雄淡而化之或敬而遠之,致使有些英雄壯舉銷聲匿跡。有關部門將近10年未能證明殷建行救人受傷毀容就是典型一例。讓英雄無名,讓眾人不解,于社會何益?建議制定有關法規,將褒獎英雄列入政府的職責。對隱瞞事故埋沒英雄的責任者以瀆職失職或不作為查處,營造褒獎英雄弘揚正氣的社會氛圍。
英雄醫療得保障。英雄們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受傷致殘,應該得到良好的治療。但是,殷建行面對巨額整容費用望而卻步,筆者采訪的見義勇為兩兄弟醫療費用無果,部分非公職身份的英雄為醫療費犯難。讓英雄揪心,讓眾人寒心,于社會何益?建議制定有關法規,將英雄的醫療費用由事發地政府財政支出。讓英雄盡快得到治療,讓英雄盡快恢復健康。改變部分英雄醫療費用無著狀況,營造關愛英雄弘揚正氣的社會氛圍。
英雄收入得穩定。英雄們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奮不顧身,得到獎金理所當然,這些獎金對傷殘的英雄只是杯水車薪。殷建行多年靠賣唱為生,一旦嗓子壞了或身有病患靠啥生活?部分非公職身份傷殘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英雄生活陷入了困境。讓英雄無奈,讓眾人恐懼,于社會何益?建議制定有關法規,對尚有勞動能力的傷殘英雄由政府給予安置,對于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英雄比照因公傷殘對待,讓英雄有比較穩定的收入。改變部分英雄生活困難的狀況,營造崇尚英雄弘揚正氣的社會氛圍。
英雄的壯舉、英雄的現狀、英雄的待遇,是社會健康文明程度的一個標志。愿有關法規早日制定,愿英雄精神得褒獎,英雄醫療得保障,英雄收入得穩定。用物質鼓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的利益導向機制,倡導引導和鼓勵見義勇為,弘揚崇尚英雄的正氣,推進社會治安狀況好轉,推進社會風氣好轉,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發展。 (張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