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理賠
中一直廣受消費者爭議的三大霸王條款
“無責不賠”、“高保低賠”、“不計免賠”
的日子已一去不復返了,這對消費者來說絕對是一個利好消息。近日,保監會發布了《
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規定對于商業車險中的“高保低賠”、“無責不賠”、“不計免賠”等霸王條款將被徹底作廢。
車險理賠 “無責不賠”變“先行支付”
無責不賠是指車輛在交通事故中受損,車主無責的情況下,若肇事方拖延賠償,多數保險公司會以“無責不賠”為由拒絕賠償車主。針對這種霸王條款,此次的車險新規中明確提出,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應行使代位求償權,先行向車主支付賠償款,然后向事故責任方或責任方所在的保險公司追討保險賠償金,不得以放棄代位求償權的方式拒絕履行保險責任。
代位求償是指若肇事方不愿賠償或配合,投保人可將追償權轉給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此時無責任方所在保險公司可以先行向投保人支付賠償款,然后再向有責任方或其所在保險公司追償保險賠償金。
車險理賠 “高保低賠”變“對號入座”
過去的交通事故中出現的“高保低賠”的保險糾紛舉不甚數,這不僅僅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最直接體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出了機動車投保商業保險時出現的一些漏洞。本次的車險新規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這一不合理的規定,機動車投保商業保險時,是按新車價格進行投保,而理賠時卻按照
舊車
的實際價值進行,對這一做法消費者統稱為“高保低賠”。
本次車險新規車中明確提出,在投保車損險時,將按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進行確定,由保險公司和車主雙方協同約定保險金額。
車險理賠 “不計免賠”不在 “隱形”
不計免賠險是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共同附加險,是針對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再保險。根據
機動車輛
保險條款規定,在車損險和第三責任險中,保險公司都有按照保險車輛駕駛員在事故中的責任,只賠償實際損失的80%-95%的約定,保險公司不賠付的部分就被稱為免賠率。
通知中規定,商業車險條款不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無關的證明和資料等要求。商業車險條款設置適當的免賠額和免賠率,應當依照防范道德風險、節約社會資源、促進被保險人防災減損的目的,遵循條款清晰明確、風險共擔比例公平合理、不損害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小編總結:
車險理賠
新規的頒布對消費者來說絕對是一大利好消息,這不僅僅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將以前一些不合理的條款變得更加的人性化。新規中明確提出,保險公司應當在投保單首頁最顯著的位置用特殊字體加注“責任免除特別提示”,對保險條款中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第一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