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過節回家合租出租車是很多人的選擇,如果恰逢一位出租車司機朋友也要回家,更是一件方便的事情。可是小楊在搭乘朋友小張的出租車回家時卻遭遇了車禍,造成車毀人亡的慘劇,他將出租車公司,小張以及兩家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此案今天在北京平谷法院開庭審理。
今天原告起訴說2011年9月30日出租車司機小張搭載自己還有其他朋友一起回家過節,當車行駛到北京市平谷區204市道的時候,因為操作不當由南向北駛入逆行車道,正好有兩輛車由北向南行駛三車接觸后都撞壞了,這起慘烈的事故導致兩人死亡,小楊自己還有多人都受傷了。現在就這個賠償問題解決不了,所以他沒有辦法,就到法院把出租車司機小張,還有小張所屬的北京北汽九龍出租車公司,還有承保多輛車交強險的保險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共同賠償各項損失是共計17萬多元。
剛剛出租車公司首先答辯,認為小張搭載朋友回家過節屬于個人行為,和運營無關,不屬于執行工作任務,所以他們不承擔賠償責任。他們認為屬于個人行為,主要的理由就是在運營出租車的時候沒有打表,沒有使用計價器,正常出租車運營應該是使用計價器的,這種搭載朋友回家沒有使用計價器,認為小張和小楊等人都是朋友,是個人行為,不屬于公共執行任務,工作的執行任務,所以拒絕賠償。保險公司的答辯意見正在陳述,一會兒記者還會繼續關注。(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