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事件遠未終結。”教育部前新聞發言人、語文出版社社長王旭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事件發生地云南省和迪慶州對于此事的處理有三個不夠:力度不夠,廣度不夠,溫度不夠。力度不夠,導游在隨團過程中所說的威脅性語言和行為遠比某歌手說炸建委要重得多,建議提起刑事拘留。廣度不夠,云南旅游資源十分豐富,其他地方有沒有此類情況,若發現該如何處理,目前的處理是就事論事。溫度不夠,出現此事,對游客造成了極大的情感傷害,但相關部門所給出的只是一個官方文件,缺少對受害者的同情、歉意和有溫度的表達。
新華網的網評也指出:我們希望當地部門端正態度,拿出最大的誠意,對涉嫌違反《旅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對欺騙誘導消費、威脅脅迫游客和野蠻粗暴執法的行為,要嚴懲不貸,而不是鑒于輿論壓力,“罰酒三杯”式的“暫避風頭”。
10月6日,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官方微博云南旅游發布廳發布了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對于宰客強拉交易事件初步處理情況的通報。10月7日,該官微又公布了依法依規查處事件涉及的責任單位和個人等五條措施。記者在迪慶州旅游局官方微博旅游發布廳上見到,該微博從6月20日開始就沒有再更新,面對微博上幾百博友的留言、詢問,沒有任何回復。
對于云南方面官方微博的表現,粉絲過千萬的“大V”陳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迪慶宰客事件讓人看到,對于政務公開,當地有關領導的意識沒有上升到一定高度,以為發一兩個通報就可以平息事件,沒有認識到微博自媒體的作用,沒有當成應對引導和處置的平臺,在那里可以溫情回應,也可積極發聲,平息怒火。
記者了解到,在中央電視臺等媒體曝光了云南香格里拉、麗江等地導游、執法人員威脅游客和野蠻執法的行為后,全國假日辦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全國假日辦強烈譴責欺騙誘導消費、威脅脅迫游客和野蠻粗暴執法的行為。特別是在10月1日《旅游法》實施之后,對這樣的惡劣行為,必須要依法予以嚴懲。
全國假日辦已經責成云南省假日辦和有關部門立即展開調查,核實情況,追究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責任,對涉嫌違反《旅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一定要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公布于眾。記者 桂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