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某在受審中。(請照片拍攝者與本報聯系領取稿酬)
泰州市公路管理處工程科一名普通科員池某,工作僅五年多,卻過著紙醉金迷的日子,單一件T恤衫就花了兩萬元。其外表風光、一擲千金的背后,是收受他人巨額賄賂。9月2日上午,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池某受賄案。據公訴方起訴,池某先后60次在中秋、春節前后收受20多人財物30萬元。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王國柱
小職員“來錢”也容易
當年高分考進單位 如今因貪走上法庭
9月2日上午,整個庭審過程中,池某回答審判法官以及公訴人問題時,口齒清楚,思維敏捷。“由于貪念,我毀掉了我的事業,也毀掉了家人幸福。”池某庭上的如此陳述,讓旁聽者覺得惋惜,據了解,池某大學本科文化,2008年7月以總排名第二的成績,被泰州市公路管理處錄用為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能進入公路處這樣一個“權力”部門,池某被很多同齡人羨慕。讓人更羨慕的是,由于專業突出,池某很快被委以重任。工作5年多以來,池某先后擔任多個項目的聯系人,其中有泰州市引江河疏港公路一期工程安全設施項目、泰州市328國道泰州至姜堰段改建工程項目等。今年2月26日,他還是泰州市永定路東段及環城東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項目聯系人。
今年4月20日,泰州市紀委發布消息,池某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據公訴方指控,池某工作期間先后60次在中秋、春節前后收受20多人財物,其中現金14萬8千元,購物卡和加油卡等財物合計15萬8千多元。池某當庭表示自己收受這么多財物是事實。目前,其所收錢款絕大部分被揮霍殆盡。由于“來錢”容易,池某多年來過著奢靡的生活,單買一件T恤衫就花了兩萬元。
何以無官位也受人高看?
手握關鍵“權力”,影響中標結果
20多人60次在中秋、春節期間給其“送錢”,而池某只不過是公路處負責工程聯系的普通職員,又不是決策者,行賄者為何又如此“高看”池某?
庭審中,池某稱,他會“在資格預審方面給他們分數高一點,另外在評標階段給他們分數適當照顧。”原來,池某所涉及到的工程按規定都要進行招標,給其送錢的這些單位或者個人都是對應工程的投標方。
一位從事多年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盡管從表面看,池某只是工程項目的聯系人,但手中的權力卻很大。首先,就某一工程項目而言,其涉及的方方面面很多,且技術性很強,而池某上級行政領導不一定是業務專家,很可能將很多技術上的把關權“下放”給了熟悉業務的池某;其次,受利益驅使,池某在工程招標設計相關準入門檻時,很可能有意“偏向”相關單位或個人,于是出現池某所言“在資格預審方面給他們分數高一點”的狀況;再者,招標除考查各投標單位“硬件”外,還會考查各單位的“軟實力”。比如,就某項工程,招標單位一般會要求各投標單位編寫組織設計方案。對各單位方案的打分,池某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何必當初?
求心安,曾捐賄款給慈善基金
池某庭審中交代,一次收受一家單位兩萬元現金后,他感覺比較“燙手”,為求心安他將其中14900元捐給了慈善基金。對于為何不退給送錢人,池某稱,一方面他認為這些人不缺這區區兩萬元,另一方面他也“拉”不下這個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