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坐在被告人席上,41歲的王思金仍顯得很有風度。每當回答完法官或公訴人的問題,都要說聲“謝謝”;在法庭最后陳述時,他向公訴人和法官付出的辛勤勞動表示感謝。
4月9日,王思金冒充央視導演詐騙820萬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我也是受害者”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王思金涉嫌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兩項罪名,被詐騙的對象均為浙江寧波江東天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天一公司”)董事長杜女士。
起訴書表明,王思金于2007年9月至11月,冒充中央電視臺導演,編造與中央電視臺合作舉辦“江山如此多嬌”大型巡回演唱會的事實,使用虛構的中央電視臺“江山如此多嬌”大型巡回演唱會組委會及中華影業集團的名義與杜女士簽訂合作協議,騙取人民幣800萬元。其間,王思金還以能幫助杜女士聯系成為臺塑集團塑料原料華東地區總代理為誘餌,騙取后者20萬元。
法庭上,王思金陳述了詐騙過程:2007年3月,在北京一次晚宴上,他與杜女士認識,并合影留念。“我當時正和央視合作,名片上印著CCTV.COM的字樣。”有一天,他和一個客戶正在釣魚臺國賓館談演唱會,杜女士聽說后找到了他,“她叫我‘王哥’,稱要跟我合作”。再之后,他們在中關村一個酒店簽訂合作協議,約定杜女士投資3800萬元,“遺憾的是只打入800萬元”。
雙方約定,2008年1月在寧波舉辦首場巡演,但遲遲未見動靜。杜女士方知受騙。2008年4月,北京警方抓獲王思金,地點還是在簽訂合作協議的那家酒店。
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王思金為自己辯護:“金額屬實,但起訴的詐騙不實,我也是被害者。”王思金自稱是中華影業集團董事局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有中央電視臺“江山如此多嬌”大型巡回演唱會委托書,還有央視的介紹信。
關于代理權問題,杜女士證實,王思金自稱是臺灣著名的“塑料大王”臺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的親侄子,可以幫她聯系成為臺塑集團塑料原料華東區總代理。杜女士還稱被要求出資20萬元在香港注冊成立中國國際貿易集團公司,用于辦理代理權事宜。
王思金否認詐騙20萬元的事實,稱臺灣專門來人商談代理事宜,“我和杜女士一起去送客人到機場,有照片為證”。坐在被告人席上的王思金仍然稱“王永慶是我親叔叔”,這件事目前“正在辦理”。
800萬元都干了什么?除少量資金用于演唱會新聞發布會等開銷外,大量資金被王思金揮霍,其中160萬元用于還款,另外購買奔馳、奧迪、別克三部高檔轎車,所剩無幾。
“我沒說過我是央視導演”面對堅稱自己無罪的王思金,公訴人宣讀了他在公安機關所做供述筆錄:王思金承認虛構了“江山如此多嬌”演唱會,且假稱演唱會由國家廣電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史編輯委員會批準,中央電視臺、中華影業集團和中國國際貿易集團公司聯合主辦。總之,他承認了招搖撞騙。
“筆錄上不是我說的話。”王思金當庭翻供,但承認筆錄上的字是他簽的,他還一再保證在法庭上所說的都是事實,“我沒說我是央視導演,只是與央視合作”。
王思金所雇的一名女職員作證稱,王思金自稱是央視導演,說演唱會是由廣電總局批準的。“我到公司無事可干,他總讓我陪客戶吃飯,還說我是中央領導的侄女。我要看央視給他的授權委托書,但他總說以后再看。”而王思金的妻子也證明沒有辦成演唱會的原因是“一直沒工作”,但王思金果斷地反駁:“她是我愛人,不可能這么說。”
公訴人出具了一組證據:廣電總局證實沒有批準過“江山如此多嬌”演唱會,中央電視臺證明沒有王思金導演,國家工商總局也證明沒有中華影業集團的注冊信息。在看過這些書證后,王思金低下了頭。
庭審近兩個小時,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王思金一直在為自己辯護。“我沒說我是央視導演”,是他說的最多的一句話。
記者手記
戴上光環好騙錢
能讓別人上當,騙子必有過人之處。記者從網上查詢發現,2007年12月28日,“江山如此多嬌”演唱會新聞發布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多家媒體進行了報道。網上一段5分鐘的發布會視頻顯示,發布會邀請了眾多知名人士參加,并宣讀了沒有到會的高層領導賀信,宣稱演唱會的宗旨是“貫徹十七大精神,發展祖國文化藝術產業”。頗具戲劇性的是,杜女士與王思金并排就坐在主席臺上。
領導祝賀、名人捧場、顯赫的發布會場所,這些耀眼醒目的因素疊加在一起,還有誰會去懷疑它的真實性?
記者在百度上輸入“中華影業集團王思金”進行搜索,共有4篇文章,其中3篇內容相同,均為“‘江山如此多嬌’大型巡回演唱會總制片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史編輯委員《特色鄉鎮典藏》常務副部長、全球炎黃子孫愛國促進會副主席兼秘書長、中華影業集團董事局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王思金先生在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
記者登錄民政部網站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史編輯委員”、“全球炎黃子孫愛國促進會”和“中華愛國促進會”這三個社會組織,但沒有查詢到。
有了這些光環,騙點錢,就不是什么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