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陜西新聞3月13日電(記者冽瑋 通訊員劉艷)王某系陜西省商洛市人,1993年因犯盜竊、搶劫罪被商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又6個月,1995年因犯脫逃罪被商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1999年10月2日刑滿釋放,其不知悔改,于1999年12月入戶搶劫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在潛逃十二后終落法網。
1999年12月7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雷某(已判刑)、惠某(已判刑)經預謀攜帶著事前購買好的繩子、菜刀、口罩、手套等作案工具,由雷某找車帶路,三人乘出租車來到長安區鳴犢街辦郭村(原長安縣馬興鄉郭村)雷剛家門外,由雷某望風看人,惠某、犯罪嫌疑人王某翻墻進入雷剛的住宅,持菜刀、匕首威逼并用繩子捆住雷剛夫婦,又用毛巾塞在口中,在屋內翻找財物,搶走被害人現金2300元、“萬利通”影碟機一部、555牌香煙一條,后逃離現場。經長安縣價格事務所鑒定,所搶財物價值793元。犯罪嫌疑人王某分得贓款480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12月13日,逃亡了十二年的王某終于被公安機關抓獲。近日,長安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將犯罪嫌疑人王超鋒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