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7月是莊稼生長的關鍵時節,但吳曉軍(化名)卻不必再去操這個心了。今年4月底,他已買下種子化肥準備播種,但一紙協議讓他成了沒有土地的農民。
吳曉軍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下轄的雙城市幸福鄉久援村村民,同村還有另外78戶村民與他有同樣的遭遇。絕大多數村民在按下手印后才回味過來,9天內他們“稀里糊涂”簽下的協議書可能讓他們終身失地。
6月6日,雖然相應的土地審批手續尚未辦妥,雀巢公司就在他們的耕地上舉行了新項目奠基儀式。
雀巢公司計劃,在久援村79戶村民的900畝(約60萬平方米)耕地上建設“雀巢奶牛飼養管理培訓中心”,該中心包括占地1萬平方米的培訓中心和占地59萬平方米的3個示范牧場。
據當天在場的記者報道,出席該儀式的嘉賓除了雀巢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外,還有哈爾濱市的一位副市長,雙城市委書記、市長等官員。細心的記者還發現,在兩個小時的儀式中,來到現場觀看的村民寥寥無幾。
政府搭臺,企業唱戲。在吳曉軍等村民還沒有搞清楚征地和土地流轉的區別時,900畝耕地就已經易主。
模棱兩可的協議
能夠在短短9天內讓900畝耕地轉手的協議書是怎樣的?
吳曉軍提供的協議書上方正中有“轉讓土地協議書”的字樣。內文有這樣的表述:“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用地方擬在久援村東北二節地建設畜牧養殖基地。”協議書的甲方是久援村村委會,乙方為吳曉軍本人。
除吳曉軍的簽名和按下的手印外,該份協議書的落款處并無久援村村委會的印章,甲方村委會下的負責人一欄也留著空。此外,該協議書沒有寫明簽署日期。
在該協議書中,并沒有“土地流轉”的字樣,也未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年限。吳曉軍稱,所謂的“土地流轉”期限為15年,只是雙方的口頭約定。而15年后的2027年,正是本輪土地承包期結束的年份。
后來讓吳曉軍等村民心中打鼓的是:協議的第五條規定稱,第二輪土地承包后,國家土地政策有所調整,乙方才可享受與其他農民平等待遇。
吳曉軍說,這條規定可能意味著他們將終身失地。在久援村村民的記憶中有過這樣的教訓。據村民講述,現在久援村村西的一片樓房所占土地,就是當年通過土地流轉而后被征用。
久援村村委會聲稱的“土地流轉”也處處參照征地的標準。按照雙城市國土資源局給中國青年報記者的回復,雀巢的項目用地補償參照的是雙城市政府關于該地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也就是35元/平方米。
而村委會與村民簽訂的協議第一條規定: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的補償是30元/平方米。且這筆補償的名稱并非土地流轉合同中所常用的“土地流轉費”,而是征地補償中常出現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幸福鄉黨委書記吳澤林的解釋,國土資源局所說的補償與協議書中補償的差額,是用于補償村集體的,即“流轉土地”每平方米村委會留取5元,共計300萬元。吳澤林說,這樣的補償分配方式與上述所說的片區綜合價同樣出自雙城市政府關于實施征地片區綜合價標準的公告。
吳曉軍后來了解到,這些做法越來越不像“土地流轉”,而是變相征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6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若將此次土地轉讓歸為征地類別,吳曉軍等村民也仍然覺得說不過去。因為他們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應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三項,且政府對于失地農民大都幫助辦理社保和提供勞動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