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一張快遞運單,不同的快遞公司在背面約定和職責卻有不同,有的小快遞公司甚至采用了模糊不清的表述,消費者往往會疏忽并在正面簽了字,而這樣的情況時有發生引發糾紛。
不過,此類情況今后將會被杜絕。近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快遞運單》國家標準,該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這也意味著今后各家快遞公司的運單將統一格式,結合此前出臺的《快遞服務》國標,快遞行業將日益規范有序。
賠付標準不一 運單背面有講究
深圳某快遞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各家快遞公司的快遞運單均由自己制定,基本內容大致一樣,但背面的具體條款略有不同,這主要集中在未保價的賠付標準上。
在深圳某快遞公司運單背面的《快遞運單契約條款》中看到,“若寄件人未選擇保價,則本公司對月結客戶在不超過九倍的限額內,非月結客戶在不超過七倍的限額內賠償托寄物損失的實際價值”。而在EMS國內特快專遞郵件業務的使用須知上,未保價郵件如果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所付資費的三倍。
這樣看來,如果消費者在寄送貴重物品快遞時沒有選擇保價郵寄,萬一造成損失,所能獲得的賠償僅僅是運費的幾倍。
快遞條款將全國統一
先驗貨后簽字
未保價物品的賠付只有運費的幾倍,對于這樣的狀況,業內很早就呼吁國家出臺統一標準。
據悉,《快遞運單》國標實施后,將使此前各不相同的快遞物流企業運單以同樣的面孔出現。尤其運單背面關于責任與義務的條款,將會在更規范、更公正合理的基礎上實現全國統一,快遞公司一家說了算的賠付標準或將終結。
事實上,今年5月相關部門還公布實施了《快遞服務》國家標準,該標準對快遞的收寄、內部處理、投遞、查詢、投訴與申訴、賠償、例外情況等都作出了詳細規定。而在消費者關心的賠付一欄里,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內件不符都有相應的賠償要求。例如,快件發生丟失時,應免除本次服務費用。此外,對于沒有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造成用戶其他損失的,按照相關民事法律法規賠償。
此外,《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還對快遞的收寄過程作出了詳細規定。在快遞驗收環節,一般情況下,快件外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應先驗貨再簽字。(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