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買房后都會辦房產證,而如今農村居民也和城里人一樣,擁有了房產證。昨日,記者從寶雞市住建部門了解到,寶雞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全面啟動一年多來,到去年底已有7260多戶農村居民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
多年來,農民都是在經批準的宅基地上建房居住,不論房屋結構樣式或價值大小,都是代代相傳,從沒有什么“憑證”。在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中,寶雞市著眼于促進農村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從農村產權制度入手實施“手術”。2011年出臺了《關于在統籌城鄉發展試點區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特別是首次提出在全市逐步“明確農村房屋產權”,為農民辦理房屋產權“紅本本”。
為規范農村房屋辦證工作流程,市住建部門根據有關法規,于當年12月制定了《農村房屋登記辦法》。各試點縣區結合實際,組織干部進村入戶,面對面給群眾宣傳政策講道理,動員和鼓勵群眾積極辦證,調動了群眾辦證積極性。在群眾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各縣區都按規定對建房手續完備的進行入戶測量,并在村組對辦證農民進行公示,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在產權無異議和爭議后進行確權登記。隴縣雖是山區縣,但啟動快,工作力度大,出臺了系列配套政策,從2個村試點逐步推向24個村,一年時間辦證就達2918戶。麟游縣九成宮鎮澄銘窯村是該縣第一個試點村,全村兩個組在去年底已辦好了242本房產證。村主任石義榮說:“有房產證,農民的房子就有了法律的‘護身符’。(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