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國新辦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化司法行政體制改革等方面情況,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表示,要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適用范圍,這其中最核心的就是要推動各個地方,要建立動態性的法律援助困難標準和補助標準的范圍。
趙大程稱,法律援助制度是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中國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建立這項制度,迄今為止已經有接近二十年的時間。中國法律援助的事業在不長的時間內,應該說得到了較快較好的發展。
趙大程指出,從去年統計的數字看,現在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已經過了百萬件這個大關,每一年法律援助辦案的保障經費的增長都超過了10%,去年全國達到14個億。2003年,國務院出臺了法律援助條例,為實現法律援助事業的規范化發展發揮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這之后,全國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八個省區市都制定了地方法規規章。
趙大程稱,法律援助的困難的標準在不斷調整,各地現在從最初掌握按照低保標準確定法律援助的對象,到現在除了要保證低保人群享受法律援助以外,還普遍提高了適用標準,也就是低保標準之上1.5倍甚至2倍以上,使援助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全國2億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支付列入到了法律援助的補充事項范圍當中。
趙大程同時指出,隨著這些年的發展,中國法律援助的事業確實在不斷進步,但是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相比,深感這項工作還有很多的差距,主要差距就在于還不能夠完全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援助的需求。中國現在貧困人口還有1億多人,城市當中享受低保的人群有幾千萬,法律援助制度設計上首先就是要為這些人服務。
趙大程表示,這一次中央《決定》專門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應該是包括這四個方面。第一,要更好地滿足困難群眾的需要。第二,要更加使法律援助制度定型化。第三,要更加強化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第四,要更加注重法律援助的質量。
趙大程強調,主要是做這樣幾件事:一是要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適用范圍。這其中最核心的就是要推動各個地方,要建立動態性的法律援助困難標準和補助標準的范圍,使困難補助標準能夠適應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讓更多的困難群眾能夠享受到法律援助給他們帶來的法律的公平正義。
二是要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質量。法律援助是為困難人服務的,必須是有質量的服務。所以司法部通過完善工作的程序,豐富援助的方法,包括監督管理的流程,使法律援助質量能夠得到基本保證。
三是要推動立法,進一步使法律援助制度定型化。經過二十年的實踐,特別是實踐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已經這么多年了,有了很好的社會實踐基礎,現在完全有條件可以總結實踐的經驗,去上升法律援助的立法層級。現在這方面的條件越來越具備,社會呼聲也越來越強烈。要根據社會的要求,根據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進一步推進法律援助的立法進程。
四是加強自身建設,打鐵需要自身硬,要想提供這種讓人民群眾信得過、放心的、規范的、有質量的法律援助,必須有高素質的法律援助隊伍。除了要建立專職的法律援助隊伍之外,還要在律師隊伍當中加強職業道德和專業培訓,提升服務法律援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