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互聯網曝光腐敗官員所掀起的網絡反腐熱潮正在極大地改變著我們國家的反腐格局,它猶如19世紀美國新聞界那場著名的“扒糞運動”,引發了強大輿論沖擊波。其所釋放的巨大能量除了對腐敗官員形成極大的震懾以外,更對反腐敗職能部門的工作帶來了機遇,也形成了挑戰。如何因勢利導,積極應對,引領以互聯網信息平臺為主的民間反腐力量向著理性化、規范化的方向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反腐敗職能部門和信息管理監督部門面臨的新課題。更為重要的是,網絡反腐將有效推動我國制度化反腐向更深層次推進。而只有進一步深化制度化反腐才能最有效應對民眾對反腐倡廉的期望與要求,鞏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社會發展所取得的巨大成果。
民間監督力量的興起對制度化反腐提出挑戰
網絡反腐的興起在本質上體現出我國公民社會的力量正在快速積聚。隨著中國經濟發展特別是國民受教育程度的大幅度提高,社會多元化程度的提升尤其是信息化時代的到來,今天中國的民間社會正在發生某種質的變化。公民社會已具備基本雛形并開始浮出水面,社會民間力量日益從信息化特別是互聯網中找到了自我認同的價值。這一民間的“自組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除政府與市場之外的“第三種力量”正在快速成為改革的重要推手和公民社會的新型組織平臺。
網絡反腐和公眾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等一系列社會監督方式的興起,說明民間社會需要通過自身的力量監督政府的行政行為和國家公務人員的從政行為,這無疑對我國政治體制特別是政府體制改革是一種極大的鞭策和促進力量。
近年來,黨和政府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一批腐敗官員和腐敗行為得到了查處,但腐敗現象并沒有得到根本上的遏制。作為社會轉型時期的特定發展階段,腐敗行為普遍化雖然有著極其復雜和深刻的社會歷史根源,但制度設計的不足顯然是難以回避的問題。當前網絡反腐之所以成為社會的熱點與焦點,反映出當前的制度化反腐已不能滿足社會公眾對于反腐倡廉的期望與需求,亟待進行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我國改革開放已進入深水區,現有的反腐倡廉法律制度沒有能夠得到有效的貫徹與落實,內部監督不能滿足社會公眾監督政府行政行為的合理要求。正因如此,網絡作為公眾表達意見的一個有效平臺,使得人們可以借助這一渠道自發組織起來監督政府,監督行政權力,揭露腐敗分子與腐敗行為。只有充分認識到這一點,以“疏”而不是“堵”的方式正確處理網絡反腐與制度化反腐的關系,才能更好地把反腐倡廉建設在制度化的基礎上繼續向前推進。
應將網絡反腐納入反腐倡廉制度設計中
客觀地說,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和國家就反腐倡廉出臺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規范不可謂不多,不可謂不細。但由于制度與制度之間,制度與法紀之間的互動與協調不足,特別是缺乏社會監督機制,導致許多制度在執行過程中漏洞很多。從網絡上所揭露出的那些典型腐敗案例來看,現行的監督體制仍然缺乏有效的及時發現與查處機制,類似于“表哥”、“房叔”那樣的腐敗官員如果不是因為極其偶然的網絡曝光和網民們的“窮追猛打”,單靠制度很難得到及時查處和最終的懲處。
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一方面,我們的制度建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等,依然僅僅停留在官員的“自覺”申報階段,缺乏公示與監督環節;行政權力依然存在很多的“尋租”空間從而導致“潛規則”盛行。另一方面,現代網絡技術的發達和金融工具的信息化,已經使得無論是來自于制度內的自我監督還是來自于體制外的社會監督都具備了可操作的技術條件。如果體制內的制度化監督不能快速突破而常常被一個個成功的網絡反腐事件屢屢走在前面,不能不說是一種制度的悲哀與尷尬,而且也會對黨和政府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