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連城5月11日電 (陳立烽 李泗峰)女子無證駕駛撞死一人,同車朋友幫其頂包,結果獲刑罰。福建省連城縣人民法院11日披露,該院一審以包庇罪,分別判處吳某誠、吳某虹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據介紹,2013年12月14日晚23時許,陳某美(已判刑)駕駛吳某彬(另案處理)所有的小型轎車(附載被告人吳某虹及張某等3人),從連城縣金葉大酒店門口往文亨鎮方向行駛,途經汽車站門口紅綠燈左轉彎時,與對向由陳某彪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相碰撞,造成兩車損壞,陳某彪受傷后經送往連城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被告人吳某誠明知陳某美系交通事故肇事者,為幫助其逃匿處罰,冒充該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向公安機關投案,并伙同被告人吳某虹等人向公安機關作虛假證明,使真正事故肇事者陳某美未能及時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誠、吳某虹明知陳某美為交通事故肇事者,為幫助其逃匿,被告人吳某誠冒充肇事者向公安機關投案并與被告人吳某虹等人串通作虛假證明,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司法活動,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包庇罪。被告人吳某誠、吳某虹主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據此,遂作出前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