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樹斷枝砸死1路人”追蹤
本報記者 張俊杰
本報訊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因遭行道樹斷枝砸中,路人葉先生不幸身亡。昨日,葉先生的家屬委托代理律師向泉州市園林管理局提出索賠90萬元。
葉先生家屬的代理律師認為,園林局作為該綠化樹的實際管理者,有義務和責任保證綠化樹不會危及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本事件中,受害人葉先生并無過錯,根據《民法通則》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園林局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其能證明對樹木品種的選擇和管理上均無過錯。家屬及律師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考慮到葉先生的年齡、葉先生身亡時妻子已有身孕等諸多因素,認為園林局應支付葉先生父母及妻子賠償金約90萬元。
泉州市園林局局長周金火告訴記者,雖然園林局已經收到索賠報告,但園林局認為,由于這根鳳凰木并不是因為病蟲害等原因才導致斷枝,斷枝的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因此園林局并不存在管理過錯。所以,園林局并不接受對方的索賠要求,暫時不會向死者家屬支付賠償金。律師則表示,若雙方無法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律師將受家屬之托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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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行道樹
仍在繼續清查
20日凌晨2時許,南安詩山人葉先生與一位朋友騎電動車路過溫陵南路僑聯賓館附近,只聽到一聲巨響,路邊人行道上的一棵鳳凰木樹枝突然斷裂,砸中了葉先生的頭部,葉先生因顱腦嚴重外傷,不幸身亡。事發后,泉州市園林管理局很快開展了大規模清查行道樹活動。第二天在溫陵南路,園林部門的工作人員便砍掉了一棵有問題的鳳凰木,并修剪了5根有斷枝危險的樹木。
昨日,泉州市園林局綠化所的王所長告訴記者,經過一周的清查,溫陵路、刺桐路兩條市區的主干道已經全部清查完畢,沒有發現更多嚴重的問題。昨起,綠化所已經開始針對北門街的刺桐樹等行道樹進行清查,接下來還將對中山路等其他主干道進行清查。
此外,周金火告訴記者,除了園林局對行道樹進行清查外,園林局還將情況通報給了市公路局、各區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希望他們也針對自己管轄范圍內的行道樹進行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