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24日,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異地審理。唐儒平當庭翻供,并稱以前所有供述都是自己編造。
唐儒平在庭上受審。
新聞摘要: “我以前所說的都是編造的!”昨日上午,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異地審理,唐儒平當庭翻供,還多次表示自己作為交委副主任,對于一點小錢根本不可能放在心上。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貪污、受賄案在佛山異地審理當庭翻供
“我以前所說的都是編造的!”昨日上午,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異地審理,唐儒平當庭翻供,還多次表示自己作為交委副主任,對于一點小錢根本不可能放在心上。
本報佛山訊 “我以前所說的都是編造的!”昨日上午,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異地審理,唐儒平當庭翻供,還多次表示自己作為交委副主任,對于一點小錢根本不可能放在心上。據檢察機關指控,唐儒平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98.63萬,收受賄賂人民幣50萬。案件昨日上午10時開庭,至下午4時半結束,并未當庭宣判。
貪污:
公款當“借款”私吞90萬
據了解,唐儒平今年50歲,碩士研究生學歷,案發前任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至2002年期間,在中南公司移交給廣州市交通集團及其后中南公司改制過程中,唐儒平利用其兼任廣州市中南國防交通實業有限公司(簡稱中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伙同當時兼任中南公司財務人員的陳某采用隱匿手段,將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下撥的本應用于廣州天平貨運配載有限公司(簡稱天平公司)的技術改造資金及挖潛改造資金共計人民幣90萬元,寫為天平公司向中南公司的借款。
待中南公司資產評估完成后,唐儒平采取收入不入賬的方式,將90萬元及利息人民幣8.63萬元收回后,轉入由其本人實際控制的廣州中絡全程物流發展有限公司賬上,從而將國有資產共計人民幣98.63萬元據為己有。
受賄:
用職務之便撈50萬好處
此外, 2006年9月,時任廣州市交通總站站長的唐儒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范某文取得廣州市汽車客運站二樓一家商鋪經營煙酒和飲料等生意的經營權。后唐儒平以入干股的形式,分三次收受范某文以分紅款名義賄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46萬元。其中,2007年8月17日,范某文將人民幣20萬元匯入唐儒平妻子的妹妹張某的賬目中;2008年5月6日,范某文將20萬元匯入唐儒平的個人賬戶;2009年間范某文直接將人民幣6萬元現金交給唐儒平。
2007年期間,時任第16屆亞組委運動會服務部部長的唐儒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浙江金華中國青年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鄭健給予的現金人民幣4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唐儒平無視國家法律,利用其任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產,共計98.63萬元;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提供便利,共計人民幣50萬元,其行為已分別構成貪污罪及受賄罪。
現場:
當庭翻供稱都是“編造”的
昨日上午10時左右,唐儒平在法警的押送下,戴著手銬緩緩進入法庭。剛走進法庭時,他還不忘禮貌地說了句“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檢察官好”。不過隨后,他就開始了自己的“反擊”。“我不是在翻供,而是在還原事實,至于是否有罪最終由法院裁決。”“我的供述都是自己編造的。”對于自己當庭否認所有控罪,唐儒平這樣解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