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愛心點燃村民心中法治的燈——“土律師”14年間義務打官司200多起
法治鄉村建設是依法治國的重要領域。為引導和幫助農民通過法律途徑“討公道”,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區羅家鎮崗下村村民付樹根通過12年自學,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執業資格,此后14年免費幫忙打官司200多起,被村民們親切地稱呼為“土律師”。
被他幫助過的人們都說——是“土律師”將法律意識灑向了田間地頭,也是“土律師”點燃了他們心中法治的燈。
1989年,付樹根還是崗下村的村支書。當時村里正在建村委會大樓。承包人擅自增加了附屬工程款項,由于簽合同時沒有這筆款項,付樹根拒絕付這筆錢。
對方提出訴訟,村委會一審、二審均敗訴,法院要強制執行。付樹根不服輸,帶著村干部多方搜集證據上訴。最后,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讓村里免花了10余萬元的“冤枉錢”。
這次偶然的事件讓他明白學法的重要性,并決心要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從那刻起,只上過小學的付樹根,開始自學法律。
由于平常工作忙,這條寒窗苦讀的路,付樹根整整走了12年。2001年,他通過了省司法廳組織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資格考試。
之后,從2001年到2015年,付樹根運用自學的法律知識,免費為鄰里鄉親“討公道”200多起。期間,他的工作崗位換了不少,但鎮上司法所是他最常去的地方。
14年間,讓付樹根印象最為深刻的是一次醫療事故。2012年6月的一天,村里一個鄭姓婦女在治療期間因為醫院存在過錯離世了。她的親人隔天聚集了村里60多號人來到醫院打算“砸東西討說法”,現場劍拔弩張。
“愛管閑事”的付樹根火急火燎地趕去了,一面勸著村里人不能蠻干,一面和醫院方面溝通,最終通過向醫患糾紛調處中心申請調解的方式獲得了10萬元的賠償。
“如果不是我多年來免費幫人打官司積攢了威信,一場醫鬧事故就要發生了。”付樹根回憶起來,依然深深感受到普法的重要性。
來求助的人多了,付樹根會有選擇地幫助一些貧困戶。板溪村村民萬發壽去年12月家中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原本身體殘疾的女兒被一輛電動車撞傷,對方支付了一部分醫藥費后不肯再進行任何賠償。
因為家庭貧困,年近六旬的萬發壽徘徊于“告與不告”之間,如果不告,總覺得“一口氣咽不下去”;如果告,也有可能花了錢辦不成事。這時,別人向萬發壽推薦了付樹根。
“他是好人啊,不但沒向我要一分錢,還幫我墊付了四五百元的立案費。”萬發壽說起這個就眼眶紅紅的。萬發壽女兒的案子這個月底就開庭了,付樹根的出現點亮了他心中的希望。
鎮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胡飛飛告訴記者:“付叔叔常來這邊向我們咨詢。他為人謙和,做事很仔細。村里也有其他幫忙打官司的人,但能像他一樣堅持十幾年的沒有。”
十幾年來,付樹根的兜里時刻裝著省司法廳頒發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雖然他只是一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但記者采訪時發現,村民們遇上他都愛喊他一聲“土律師”。
付樹根很喜歡這個“土”字。他對記者說:“土雞蛋比洋雞蛋值錢,我這‘土律師’也比洋律師精貴。這是村民對我的認可。”
在付樹根家中的客廳中,記者看到一大摞牛皮紙袋。略微數數約20來份。付樹根告訴記者,這些都是近一個月來的卷宗。
“如今有點名氣了,九江、吉安等地也開始有人找我求助。幾乎每天都有不認識的人找來。”付樹根說。
說到這個付樹根開始撓頭。他告訴記者,有點影響到家庭生活了,老伴現在會發發牢騷,說干這個又賺不到錢,管那么多閑事干什么。
“一個人的力量是弱了些,但我知道村民們需要我。能多幫一個人就多幫一個人”,付樹根說,“村民們賺幾個錢不容易!”
村民的信任化作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已經61歲的付樹根還將在這條義務“討公道”的路上前行得更遠。(記者袁慧晶 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