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 鎮安縣人民法院近期審理了一件利用QQ群侵犯她人名譽的名譽權糾紛案件。該案最終得到成功調解,給被告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使其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和不可侵犯性,原告對調解結果也很滿意。
被告吳有智于2014年9-10月份用"愛的轉折"這個網名先后在"木王"和"人生若只如初見"兩個 QQ群中用侮辱性的言語、原告周紅的照片及合成的不雅圖片對原告進行辱罵和羞辱。原告隨后向鎮安縣公安局木王派出所報案,經木王派出所偵查,確認了上述行為系被告所為。雙方經協商無果,原告訴至本院,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撫慰金和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8000元并召集所有知情人當眾向原告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法庭受理該案后,了解到原告與被告有非常近的親戚關系,只是因雙方發生過矛盾,被告便利用QQ群對原告進行辱罵和羞辱,自認為原告也不知道是誰在QQ群辱罵她,后經公安機關介入后,查明了事實,考慮到雙方的關系,法庭并沒有采取簡單開庭了事,而是多次找到被告進行普法教育,同時找到和雙方都要好的有威望的親戚、朋友給雙方作調解勸說工作,法庭多次把雙方及家庭成員叫到一塊作說服和對被告的批評教育工作,原告方認為都是親戚,有個好的態度就行,不要應此事出現隔閡,雙方最終握手言和,并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被告吳有智在"木王"與"人生若只如初見" QQ群代表及木王鎮坪勝村、長坪村村干部代表的共同見證下向原告周紅公開道歉,并制作道歉信張貼于木王法庭公告欄,以恢復原告名譽,消除影響(原告周紅可錄制道歉視頻并發送至"木王"與"人生若只如初見"QQ群);被告吳有智一次性賠償原告周紅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5000元。
該案件在當地頗有影響,能夠成功調解,在當地人民群眾中反映很好,達到了預期效果,起到了辦理一案,宣傳一片的作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鎮安縣人民法院 李翠鵬 姜 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