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甘肅省檢察機關調研督導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并親切看望西部地區司法辦案一線檢察人員。他強調,規范司法行為是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規范司法行為的重要指示,深刻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堅持以自身問題為導向,堅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動真碰硬從嚴從實解決自身司法不規范頑疾,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曹建明強調,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就是要對自身司法辦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會診和整改,必須自始至終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查找問題、剖析問題、解決問題來展開。堅持問題導向,首先是要敢于正視問題,關鍵是要找準問題。當前,專項整治工作已經整體轉入對照檢查階段,各地檢察機關要圍繞最高檢提出的八個方面重點整改問題,真刀真槍進行查擺,防止只查小問題不查大問題、只查面上問題不查具體問題、只查日常工作問題不查司法辦案問題、只查別人問題不查自己問題。查擺問題要緊密聯系自身司法辦案工作,從具體案件中查找自身司法不規范的突出問題,真正把問題聚焦到具體案件、具體事、具體人。
曹建明指出,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歸根結底是為了嚴格規范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各級檢察機關要牢牢把握人民滿意這個根本標準,堅持開門搞整治,緊緊依靠人民群眾的參與、支持和監督,扎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在查找問題時要請群眾參與。要高度重視聽取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的意見建議,采取各種途徑面對面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意見。
曹建明表示,司法行為不規范的問題具有反復性、頑固性,必須著眼長遠,堅持標本兼治,以深化司法改革為動力,不斷健全檢察機關規范司法的制度機制。要把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與深化司法改革緊密結合起來,針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司法不規范的集中領域、關鍵環節、重點崗位,查找制度缺失和漏洞,積極落實辦案責任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司法改革成果,探索建立檢察機關辦案部門、辦案人員自身違法違紀行為糾正違法通知和違法辦案記錄、通報、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把檢察權運行的制度籠子扎緊。要注重強化制度執行力,重點抓好最高檢印發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等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敢于動真碰硬,在加強責任追究上嚴格起來,真正使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曹建明強調,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最終目標是要推動規范司法行為成為每個檢察人員的自覺行動。要像抓“四風”整改、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樣抓專項整治工作,緊密結合即將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按照落實“兩個責任”要求,大力加強忠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特別是要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開展正面引導和警示教育,注重發揮領導干部表率作用,引導和教育全體檢察人員強化人權保障、正當程序、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觀念,真正把嚴格公正規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化為自覺行動和職業習慣。 記者劉子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