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5月12日電 (記者 申冉 通訊員雨檢)古話有云“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不過對于曾任南京板橋街道副主任的尚奮榮來說,當了三年多的“芝麻官”,收受賄賂卻近百萬。12日,南京市檢察機關向社會通報一起“小官大貪”的典型案例,警醒官員,小官大權不可妄為。
“我淪落到這個地步,都是自己沒有堅持原則的結果……我對不起領導和家庭,只能通過接受法律的審判來彌補······”今年1月,站在被告席上,尚奮榮哽咽著說出了這段話。
旁聽席上,他的家人早已泣不成聲。
小官大權剛上任就收下4萬元“見面禮”
今年47歲的尚奮榮,2007年1月擔任南京市雨花臺區板橋街道副主任。他官不可謂大,但手中的權利不可謂小。在位期間,他除了分管街道部分工作外,還分管街道下屬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
工程建設領域利益大、競爭激烈,歷來是腐敗案件的高發領域,尚奮榮就是倒在了房地產開發上。
自從分管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來,很多建筑公司的老板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利,都想和他“搞好關系”。
尚奮榮到任后不久的2007年4月,當地一家建筑公司負責人張某就登門拜訪。
一陣寒暄之后,張某拿出裝有4萬元現金的包裹送到尚奮榮面前:“這是見面禮,希望以后能夠得到您的支持。”尚奮榮頗感意外,推辭了一番。
見張某沒有收回去的意思,懷著緊張、忐忑的心情,尚奮榮還是收下了這筆錢。
“由于當時急需用錢,同時認為只要不損害集體利益,不拿原則去做交易,收點小錢也不算多大問題。”尚奮榮事后交待。
正是這種貪圖小利的思想,一步一步讓尚奮榮墮入了犯罪的泥潭。
貪欲膨脹三年多先后收受97萬元賄賂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
自此開始,尚奮榮收錢次數越來越多,數額也越來越大。
2007年下半年,該地區橋街街道新建中心村項目,張某得知后找到尚奮榮。尚奮榮滿口應允,并先讓張某按正常程序參與競標。最終,在他的極力推薦下,張某拿下了這個工程。
2008年春節前,張某打電話請尚奮榮到他的辦公室去坐坐。
尚奮榮離開時,張某拿出一個紙袋子,送到了尚奮榮的車上。心知肚明的尚奮榮沒有推辭。回家一看,里面竟是20萬元現金。
此后,每次需要做項目,張某都會找尚奮榮幫忙,且事后送上10萬或20萬元現金以示感謝。
2009年初,尚奮榮打算買房,張某知道后立即給他送去20萬元。當年9月,尚奮榮再婚舉辦婚禮,又收到張某略表心意的10萬元“禮金”。
就這樣,從2007年到2010年,尚奮榮總共從張某處收到以各種名義送來的賄賂款84萬元。而張某也蒙尚奮榮關照,承接了多個項目。
除了張某之外,從2008年開始,另一家私營建筑公司老板每年春節和中秋節,也都給尚奮榮送“過節費”,前后達13萬元。
同行“出事”貪心不足企圖僥幸過關
把尚奮榮推下犯罪深淵的,除了“貪欲”還有“僥幸”。
2010年下半年,聽說本區鐵心橋街道一位副主任“出事”了,尚奮榮警醒起來,擔心自己也會遇到同樣下場。
他萌生了把收來的錢退掉的想法。
經過一番思想斗爭,私利占了上風。抱著僥幸心理,尚奮榮決定只退掉一部分賄款。
于是,當年12月,他湊足55萬元,還給了張某。
這55萬元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尚奮榮認為,2008年春節前收的20萬元,是張某資助他買房的;自己辦婚宴時收的10萬元,是張某送的喜禮。這些都是出于人情,可以打打“擦邊球”。扣除這些錢款后余下的54萬元,沒有辦法說清楚,因此他加了點利息,湊足55萬,還給了張某。
不過,尚奮榮表示,以自己和張某的交情,還沒到送10萬元“結婚禮金”的份上。自己是倒在了“朋友經濟”的黑色漩渦里。
一時的僥幸并沒有使尚奮榮逃過恢恢法網。
2015年1月,尚奮榮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檢察官點評:尚奮榮的犯罪原因,首先是思想上的蛻化;其次是客觀環境的影響。正因為尚奮榮視黨性原則、法律法規為兒戲,沒能守住底線,觸碰了高壓線,最終以身試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