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文物局網站消息,12月14日,國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印發《關于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認真做好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文物部門認真學習國務院10月8日發布的《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時成立相應的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文物普查工作機構,督促文物收藏比較集中的部門和重要文物收藏單位成立普查工作機構。
按照《通知》要求,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制定本省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宣傳方案、培訓方案,以及本省可移動文物普查的程序和操作規程,建立可移動文物認定專家庫。同時,督促各文博單位進一步做好文物清庫登記,加快推進文物檔案及其數字化建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普查結果,編制普查報告,建立普查檔案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有可移動文物名錄,并進一步加大保護管理力度。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分別承擔,并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同時,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基層單位文物認定和信息登錄人員的統一培訓,準確掌握普查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
通知要求,省級文物行政部門于2013年3月1日前將普查實施方案(要包含本省可移動文物認定程序和操作規程,并另附宣傳方案、培訓方案)、普查機構及聯系方式、專家庫名單報國家文物局。(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