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3月18日電 3月18日,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落實金融安全戰略,推動所有金融活動依法依規納入監管。加大金融領域反壟斷和反不當競爭監管力度,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堅決維護金融市場公平競爭。完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及風險預警體系。依托中小法人銀行流動性實時監測系統,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進一步健全金融創新監管協調體系,確保風險防控能力與金融改革創新相適應。
金融助力社會治理。堅決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等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嚴格銀行賬戶分類分級管理,加大存量賬戶風險清理,推動開戶、交易環節強化身份核驗和身份認證。會同公安機關探索依法建立潛在受害人銀行賬戶保護性止付機制。
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加強金融管理、行業組織等協作,加強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受理渠道,強化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加強宣傳引導,注重普及金融知識,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理性觀念,提高防范風險能力,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