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喬丹再也非彼喬丹
中國青年報的評論稱,在廣大消費者心中,“喬丹案”產生的最大后果是此“喬丹”再也不是彼“喬丹”,盡管喬丹體育稱自己一直宣稱與邁克爾吠丹沒有任何關系,但事實上,不少消費者正是因為“喬丹”二字才選擇了喬丹體育的產品。一旦真正失去了“飛人效應”,公司的未來業績必將受到直接影響。即使中國喬丹獲勝,此案對其品牌也將帶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對其進軍海外市場也將是一個障礙。此案對精于模仿、復制、借用手段的中國體育用品行業來說,應該是一次警醒,走捷徑也是有代價的。
我國的民營經濟走到今天,不泛開拓的勇氣,但創新方面的突破還不夠。通過“喬丹案”,中國體育用品企業應意識到,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一家企業要以長遠和國際化的眼光來定戰略、看問題。否則,一家缺少核心技術和品牌競爭力的體育用品企業,即使贏了一兩場官司,也很難在日趨嚴峻的國內外競爭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