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朱女士去美容醫院看病后,被推薦做了隆胸,結果乳房變成了一高一低。事后,她才知道大夫沒有醫師資格,于是把北京美聯臣醫療美容醫院(簡稱美聯臣美容院)告上法院,提出索賠。
近日,二中院終審判決醫院賠償朱女士14余萬元。
醫生被指無資質
朱女士稱,2010年7月17日,她因眼底不適、組織凹陷到美聯臣美容院就診。對方沒有告訴她眼底病變不屬于美容機構診療項目,就為她進行了注射填充物的“治療”。在復查時,大夫又向她推薦隆胸手術。隨后,她住院接受了植入人工假體手術。但是,眼部注射后一個月,她的下眼瞼、面頰及下巴等部位產生肉芽腫,觸摸有硬塊。她到朝陽區衛生局投訴得知,給她看病的劉醫師不具有醫師資格。另外,在隆胸術后五個月,她發現自己乳房嚴重不對稱,左側上移,堅硬疼痛,手臂也無法抬起。
朱女士稱,該院使用沒有資質的人員從事醫療美容,構成非法行醫。注射的填充物有效期已屆滿,沒有再經批準注冊。植入的假體是未經國家批準注冊的醫療器械。
于是,朱女士起訴美聯臣美容院,索賠近40萬元。(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