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表示,設余額限制是為了保障參保人的門診治療需求。如果不設最低限額,當個人賬戶用于非門診治療的其他支出無費用可支付時,會影響參保人的門診治療。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社保卡內余額低于4595元不能在藥店買藥的規定引起當地社會各界熱議。不少市民和網友指出,自己卡里的錢自己卻無權使用,簡直是“霸王條約”。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隨著深圳市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保卡在藥店買藥的門檻越來越高。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最低余額為3427元,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則增長到3621元,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最低額度增至4595元。
藥店刷社保卡“障礙重重”
深圳市民萬小姐近日在其所住小區附近藥店買藥,連續跑了幾家醫保定點藥店,均被告知“社保卡余額不足,要用現金結賬”。萬小姐不禁疑惑,自己社保卡內少說也有幾百元,怎么會連幾十元的藥都不夠支付。
萬小姐讓藥店工作人員查詢社保卡醫療賬戶余額,發現賬戶里可用余額有900多元。對此,藥店工作人員表示,據深圳市社保部門規定,市民使用社保卡購買藥品,賬戶余額超過4595元的部分才可以使用,否則就會顯示余額不足。
“我工作一年了,社保醫療賬戶才不到1000元,就算‘最低額度’不漲,我也要等5年才能在藥店用上社保卡。”萬小姐對此規定感到很無奈,到藥店買藥就是圖個方便,不用排隊不用掛號,還可刷社保卡,但“最低額度限制”讓她有種“揣著面包還挨餓”的感覺。
有市民表示,今年以來深圳市推行醫藥分開改革,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讓所有人擺脫就醫貴、就醫難的問題,深圳市社保局這種人為設置買藥障礙的做法,讓人感覺真的很小家子氣。
記者走訪多家醫保定點藥店后了解到,社保卡在藥店購藥不僅有余額限制,且每家藥店都有專門的“醫保專區”,通常只有一小塊區域或寥寥幾種常用藥品,大部分醫保藥品都貼有“限購2瓶”等“限購”標簽。
設在深圳市新聞路上的海王星辰藥店曾店長認為,很多顧客向他反映這種“最低余額限制”不合理,廣州等城市在醫保卡購買藥品上沒有這種限制,希望有關部門能考慮調整政策,方便患者在藥店購藥。
據社保局統計的數據顯示,深圳市共有定點醫院140家,社康中心612家,藥店584家。醫保定點藥店對很多市民來說“形同虛設”。
憑處方買藥無余額限制
深圳市社保局曾對媒體表示,設余額限制是為了保障參保人的門診治療需求。深圳市綜合醫療保險沒有設立門診統籌基金,個人賬戶用于參保人在門診就醫治療,首先應當保障門診治療的需求,如果不設最低限額,當個人賬戶用于非門診治療的其他支出無費用可支付時,會影響參保人的門診治療。在藥店購買非處方藥,是用于門診治療的輔助手段,市民要區分主次。
針對廣州等城市在社保卡購買藥品不設限制的情況,社保局表示,不同城市根據自身特點,制定不同的醫保政策,深圳市綜合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及相關模式符合城市特點,且整個制度行之有效,暫無更改的意向。
市民顯然對社保局這種說法不予“買賬”。不少市民表示,社保卡中的錢本來就是市民自己的,該怎么花市民應該有權自己決定。更有市民質疑,同樣一張卡,同樣是買非處方藥,在社康中心就可以用,在藥店就不能用,這種制度有幫醫療機構壟斷客源之嫌。
深圳市社保局于9月1日在官方微博再次做出回應:只要市民拿著處方去藥店買藥就沒有“4595”門檻的限制,鼓勵“先就醫,再購藥”。此外,該局還表示,社保卡個人賬戶非隨意支配的儲蓄賬戶,惡意刷卡有損社會公平,建議理性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