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價值1280元的健身卡,剛用了半年,想轉讓給別人,卻被告知要收取高達350元的手續費!昨晚,讀者陳先生致電本報,反映原力健健身會所轉卡需繳費的規定涉嫌霸王條款,有失公允。記者調查發現,會員卡限制轉讓或轉讓收費已成為健身行業的潛規則,但費用的收取標準卻各不相同,缺乏相關依據。
轉卡被索高額手續費
今年4月,陳先生在共和新路原力健健身會所辦理了一張年卡,價值1280元。最近,因為工作調動,陳先生即將離開上海,眼看健身卡剛用了半年,浪費了實在可惜,于是他致電健身會所,詢問是否可以將卡轉讓,對方一口答應,并表示只要雙方到場辦理轉讓手續即可。
昨晚,他與一名朋友來到健身會所,辦理“過戶”手續,不料對方此時才告知,轉卡還需支付350元的手續費!“為何轉張卡還要收費呢,而且這么貴!”陳先生說,所謂的轉卡手續,其實就是在系統里更改一下會員的個人信息,最多再拍張照片,“動動鼠標不過幾分鐘的事,怎么要收這么多錢?”面對陳先生的質疑,工作人員稱,這是公司的統一規定,會員若要轉讓就必須支付相關費用。無奈之下,陳先生只能自認倒霉,乖乖掏了錢。
轉卡收費行業潛規則
記者昨晚致電這家原力健健身會所店,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雙方當初簽訂的合同,會員卡僅限會員本人使用,不得轉讓,但考慮到會員的實際需求,他們也可以“法外開恩”,接受會員的轉卡申請,但會員須為此承擔一定的轉讓費用。
但這樣的說法不能讓陳先生信服。在他看來,不得轉讓會員卡本身就涉嫌霸王條款,即使允許轉讓,具體費用對方也沒有在合同中注明,更沒有在辦卡時主動告知。
事實上,限制轉卡、轉卡收費早已是健身行業內公開的秘密,記者隨后致電滬上多家健身會所,對方均表示會員卡原則上不得轉讓,如確有需要必須支付轉卡費,費用從一百元到三四百元不等。
律師稱涉嫌霸王條款
對此,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健身會所在采用格式條款與消費者訂立合同時,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對免除或者限制對方主要權利責任的條款,予以主動說明。具體來說,類似于限制轉卡、轉卡收費這種條款就很不合理,會員將健身卡轉讓給他人使用,對健身會所來說,其提供的服務也基本維持不變,因此設置種種限制是不妥當的。此外,即使需要適當收取轉讓費,也要看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的約定和說明,如果沒有,那么健身會所隨意收費就沒有法律依據。(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