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頒發的虛擬電信運營商牌照部分細則曝光,其中明確規定虛擬運營商不允許投資建設電信基礎網絡。業界指出,工信部此項規定一方面是為避免電信網絡資源的重復建設和浪費,另一方面也是為消除基礎電信運營商對虛擬運營商可能借機建設核心網的顧慮。
工信部批文規定,虛擬運營商不得投資建設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包括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其在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時如需使用上述設施,須向基礎運營商租借網絡設施。
另外,虛擬運營商向用戶提供的轉售業務終端設備與三大基礎運營商(指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一樣,須獲得工信部的“電信設備入網許可證”,這意味著虛擬運營商企業不能采用、提供“山寨”設備,此項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轉售業務設備的質量。
需要指出的是,虛擬運營商與基礎運營商的最大區別就在于虛擬運營商沒有自己的電信基礎網絡。在農歷春節前一個多月時間里,工信部已向天音通信、蘇寧、京東等19家民營企業頒發了虛擬運營商牌照。
業內專家指出,工信部之所以在批文中發出明確禁令,主要是為了避免獲牌企業出現“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現象。也就是說,防止獲牌企業“明”為開展移動通信業務的虛擬運營,“暗”實際是借機投資建設核心網,以便為自己既有的業務服務,在建網完成后又轉手放棄移動通信轉售,類似做法不僅會造成通信網絡資源的重復建設和浪費,還會對用戶的切身利益造成損害。
除此之外,一位獲牌企業的內部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工信部此項規定的另一個初衷或許也是為了打消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的顧慮,更好地接受民營企業進入電信行業,從而形成有序的市場競爭合作秩序。(記者 曲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