惱人的購房糾紛——只因未看清合同上的具體數字
武昌區的段先生已經和房東汪女士簽訂了二手房購房合同,但由于家里出了事故急用了部分房款,導致段先生不能按時交付剩余房款而構成違約。當時合同上約定的違約金比例為逾期付款一日按照總房價的1‰來支付,但是段先生當時沒有仔細看清條款里的數字,現在房東汪女士向段先生索要違約金。
對于這套總價52萬的房屋來講,逾期一日付1‰的違約金并不是一筆小數目。段先生異常苦惱:“當時簽合同的時候我根本沒有注意到這條關于違約金比例的條款,看來簽合同的時候還是要多留意條款中的關鍵數字。現在我想先和房東協商一下再想辦法,希望有折中的解決方案。”
而洪山區的朱小姐也同樣是未看清合同上的時間而導致戶口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朱小姐已經和房東胡先生簽訂了二手房購房合同,但是合同上只約定朱小姐“付清房款之后”原房主將戶口遷出,而并未約定具體時間。現在房主胡先生因公外出,一直沒有將戶口遷出,從而導致朱小姐的戶口遲遲無法遷入。
朱小姐也很苦惱:“當時沒有看清合同上的約定,如果將戶口遷出的時間具體化的話就不會出現現在這種情況了。畢竟根據合同條款來看,現在胡先生并未構成違約,也只有等他有時間了再來談遷戶口的事情了。”
中介說法:違約金比例和過戶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針對上述案例中所提到的二手房合同中涉及具體金額和時間的關鍵數字等,億房網記者走訪了多家中介,得到的答案也不盡相同。
武昌21世紀不動產武漢恒通加盟店經紀人譚彩彩表示,對于二手房合買賣同中關于違約金比例的約定,通常約定為每日按照總房價的0.5‰~1‰來支付違約金。但是有部分買家或者賣家并不重視這一數字,他們認為自己不會違約,而并未考慮突發事件的影響。
漢陽王家灣順馳不動產經紀人鄭銀波表示,在二手房合買賣同中,關于過戶日期一般都會有明確的約定,如“交付定金之后的5個工作日之內”等等,但是對于賣方戶口遷出和買方戶口遷入的時間一般都沒有明確約定,甚至不作約定。
武昌佳華房產店長伍鵬表示,她的客戶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般還會對房屋的尾款作約定,一般是在物業交割當天付清。這樣對于買賣雙方來講都會多一重保障,保證雙方交易的安全性。
專家建議:合同中涉及金額、時間等數字應該寫清楚
對于上述案例以及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關鍵數字和注意事項,億房網記者采訪了多位業內專家。
武漢資深建筑與房地產律師羅勝表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一般對于逾期付款、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交房等行為,可約定每日按照總房價的0.5‰來支付違約金。而對于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違約金比例一般情況下確定為總房價的20%。“這是法院可能支持的最高上限”。
武漢百居易資深過戶專家程紅安表示,對于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具體時間一定要約束好,一旦出現糾紛,合同內容將是第一依據。對于合同中戶口遷出的時間等約定不夠明確的條款,可以在“補充協議”中將時間明確,以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
武漢億房房地產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周游表示,在合同中必須寫明首付款交付、房產過戶以及尾款交付的具體期限。其中尾款交付期限有賴于房產過戶期限,因此過戶期限以及過戶手續由哪方主辦、哪方配合,必須事先確定并在合同中寫清楚,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綜合以上專家的觀點不難看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除了交易價格之外,值得引起重視的關鍵數字還有違約金比例,賣方戶口遷出的具體期限和首付款交付、房產過戶以及尾款交付的具體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