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 (記者 張周來) 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18日發布2011年第5號消費警示,提醒房地產消費者警惕和防范房地產七大消費陷阱,盡量減少自身財產損失。
警示稱,近段時間房地產消費者到消委會投訴不斷增加,投訴的主要問題包括售樓小姐口頭虛假宣傳;以簽訂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協議書為主要形式,使消費者維權難;房貸政策宣傳不按照國家的政策進行宣傳;建筑物存在質量問題等等。
廣西消委會認為,目前房地產行業存在著“捂盤”惜售賣高價、豪華樣板房造成視覺誤差誘導消費、以違約為由不返還定金、廣告宣傳與實際不符、精裝修房用材與價格不符、假借員工購房名義貸款套現再轉手、虛增房屋面積糊弄消費者等七大可能出現的“陷阱”。
特別是一些開發商事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來銷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來,然后每個月推出幾套,其目的是為了在后期的銷售中提高價格和便于銷售。一些開發商推出的精裝房,其裝修用材明顯與裝修價格不符。一些開發商為了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在樓盤剛開始銷售的時候,假借自己公司員工的名義,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以套取資金,然后再將這些房屋出售給消費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費者一次性付款。這種房子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往往會有麻煩。
廣西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為了有效防范陷阱,減少消費者財產損失,消費者在購房時應注意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注意所購房屋是否在預售范圍內,慎重考慮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書、交納購房定金。交房時特別要注意房子的面積、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時間、房子結構和圖紙等重要內容要真實可靠。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公平,最好請熟悉房地產業務的律師或法律顧問幫助審查合同,做到防患于未然。
當購房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與開發商進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帶上相關證據到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建委、房產局等行政部門申訴,也可以向各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