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在南定的顧大爺是來咨詢醫療糾紛的。他說,老伴2009年腰椎間盤突出在張店一家醫院做了手術,當時醫生承諾2年后能痊愈。可最近老伴一直感覺腰疼得厲害,復查后醫生說,可能是當時固定鋼板的螺絲有點長,磨得肌肉疼。顧大爺想問,這屬于醫療事故嗎?王曉晴律師建議顧大爺帶老伴去其他醫院檢查,看看是否像這名醫生說的那樣,如果真是那樣,就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在張店工作的小王說,自己和男友談戀愛時一起出錢買了一套房子,后來跟男友分手了,現在購房合同上還是她和男友的名字,會不會影響以后辦理房產證?經詢問,山東全正律師事務所的王曉晴律師了解到,目前小王的男友愿意要回自己出的那部分錢后把房產給小王。這種情況就比較好辦,因為房產證還沒有辦理,小王可以到購買房產的房地產公司變更合同,也可以到公證處做一份公證。
毛女士2011年11月17日通過中介賣了一套二手房,當時約定對方首付17萬元,剩余款項辦理完銀行貸款手續后房產歸買方。可是,由于她和買房子的人比較熟悉,在對方支付了13萬元首付后,就將房子鑰匙等給了買方,現在買方不想買她的房子了,也不搬走,弄得毛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為此,山東全正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醒市民,購買二手房一定要注意, 了解該套“二手房”是否屬于允許出售的房屋;了解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但最要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另外,必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局市場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已購住房出售登記、過戶和繳納國家規定的稅費手續。 最后還要在合同約定時清楚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如悔約責任、違約金款項、逾期付款責任、滯納金款項及其他違約情況等,這樣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