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北京業主在微博 上訴說賣房被騙的經歷,他在某著名中介處與一位買家簽署買賣合同,買家支付三成首期即過戶,他們看在某著名中介所謂的“擔保”份上,不疑有詐,但后來才發現新買家隨即把房產證在銀行做純抵押,所得款項一直也沒有支付其余七成的房款。據悉,現在北京已有10多戶人家受騙。長期關注本版的讀者相信對北京這個騙案也不陌生,記者曾于2010年1月對在逸景翠園、光大花園爆發的“信用通詐騙案”進行密集報道,提醒業主方警惕按揭付款可能涉及的風險。“信用通詐騙案”涉及40多戶業主,最終在公安的調查之下,2010年11月有關案件成功偵破,30多名業主退還30%首期,房產證“完璧歸趙”,目前還有兩戶業主因故未能領回有關房產。
買家以按揭方式購房,是市場上通行的方式,二手房市場中約有六七成交易為銀行按揭付款。但買家在銀行放款前只需支付首期,其余款項則是在房屋過戶入押后才支付,從過戶到放款之間相差1個月到3個月不等。而按照我國的物權法規定,物權采取登記制度,也就是說,在業主獲得首期三成遞件后,房屋權屬已經轉移,業主能夠依靠的只是銀行和中介的信用。
3月份廣州市樓市成交大漲,因新政末班車的效應或許有不少人因擔心新政隨時實施而趕緊交易,甚至可能發生有的業主在買家同貸書未發出即遞件,若一旦發生類似“信用通”或北京騙案似的事件,業主可能蒙受巨大損失。為此,記者把近日發生的北京騙案以及3年前爆發的“信用通”案件梳理一遍,并采訪法律界人士、中介監管機構,為讀者提供有用貼士。從廣州的“信用通騙案”到北京的騙案,所用詐騙手法并不新穎,但“橋不怕舊,最緊要受”,業主若不對此類的詐騙手法提高警惕,相信未來同樣騙案也會再度發生。
北京騙案:買家有能耐 著名中介及銀行均被牽涉
日前,微博上以“大傻瓜聯盟”為名發帖的馬先生講述了賣房受騙的遭遇。
去年11月底,馬先生通過我愛我家房產中介酒仙橋晶都國際店,將自家一套147平方米的房子以360萬元的價格賣給一名姓張的女子。張某提出,自己沒有購房資格,要以自己親戚的名義買房。由于手頭現金不夠,先付30%首付款后把房子過戶,再去銀行辦理抵押,60個工作日內付清尾款。
“我當時不同意,錢沒付清,誰敢把房子過戶?”馬先生說。可是,中介極力勸他,說張某已經用這種方式買了很多套房子,肯定沒有問題。并且提出,可以和我愛我家旗下的投資擔保公司簽訂一份“擔保合同”,如果出了問題,由他們負責。簽了合同馬先生放心了,拿到108萬元首付款后,辦理了過戶。
2月16日是約定的還款日期。馬先生不斷聯系張某,對方一直不接聽電話;去找中介,中介給的兩個電話還是打不通。70%的尾款,就這樣沒了下文。
馬先生在向中介總部投訴時了解到,有同樣遭遇的,不止自己一人——周邊至少7名房主的9套房產,都是在去年11月到12月,通過我愛我家晶都國際店和望京網絡1號店,以這種流程賣給了張某,都沒有拿到尾款。
更令這些賣房人擔心的是:合同上的買房人,他們至今沒有見過,合同簽字都是由張某簽在“代理人”一欄。馬先生說,合同上的買房人填的是王某,身份信息顯示是北京市順義區城郊的農民。有同樣遭遇的趙女士和王先生說,他們房子買主的通訊地址也在順義城郊。據我愛我家公司透露,共計7戶賣房者、涉及9套房產的尾款并未交接完成,買方違約未支付尾款超過1800萬元。其中損失最大的王先生三套房賣了930萬元,還有650萬元尾款未追回。
“如果不是中介極力勸說,讓我們簽了《擔保合同》,說什么我也不會先把房子過戶了。”多名房主都表示。馬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他當初簽的《房屋交易保障服務合同》,這份合同是由房屋出售方、買售方和我愛我家旗下北京偉嘉安捷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簽訂的。但對于合同本身的內容,他當時并未細看。“手續太繁瑣,需要簽的字太多,中介那么說,就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