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告人張淑俠正在庭審中。其拐賣兒童案,在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新京報記者 韓萌 攝
新京報訊 昨日,陜西省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醫生張淑俠涉嫌拐賣兒童一案在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公訴方指控,被告人張淑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間,利用其作為產科醫生的便利條件,先后將董某、王某、黃某、武某、賀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拐賣給他人。共實施拐賣兒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賣嬰兒7名。其中,6名嬰兒被公安機關解救并送還親生父母,1名嬰兒被張淑俠賣給他人后死亡。張淑俠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
張淑俠在最后陳述中稱,愿意認罪。據悉,案件將擇期宣判。
記者計算,6起案件中,張淑俠獲利超7.26萬元。
另據法院通報,與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將于近期開庭審理。
今年7月20日,陜西富平警方接到產婦董某家屬報案,質疑新生嬰兒被婦幼保健院醫生張淑俠拐賣。8月5日,產婦董某未滿月的兒子被警方解救送回。隨后,警方接到多起類似報案。經查,此案系一跨省拐賣新生兒案件,除張淑俠外,警方另抓獲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潘某、女,崔某、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王某、男,朱某、男,黃某、女)。
■ 現場
被告人鞠躬道歉
昨日8點36分,張淑俠身著囚衣,走進法院。開庭時,張淑俠換上了一身紫紅色的羽絨服。相比之前的照片,她消瘦很多。
近8個小時的庭審中,因腰不好,張淑俠多次站起、坐下。做最后陳述時,她戴上了老花鏡,在法警的攙扶下扭轉過身,鞠躬道歉說,“我懷著內疚的心情說我錯了。我對不起你們,希望獲得你們的原諒……我對不起家人和患者,我愿認罪服法。”庭上,張淑俠還曾有下跪的趨勢。
昨日下午4點多,庭審結束后,在法院前面的廣場上,駐足觀看的市民將廣場圍得水泄不通。
張淑俠的親屬戴著口罩,守在警車旁邊。張淑俠擠進警車后,她的親屬用力敲打著玻璃。張淑俠扭過頭,看到摘下口罩的親屬,點了點頭。
警車緩緩啟動。一名30來歲男子眼眶突然盈滿淚水,跟著警車一路小跑,消失在路的盡頭。
■ 焦點
1 以專家身份告知家屬嬰兒有病
是否屬欺騙?公訴方:嬰兒患病只是可能;辯方:產婦確患傳染性疾病
張淑俠的“技術權威”身份,讓不少同事放松了警惕。與產婦間的熟人關系,也讓張淑俠的“好言相勸”并沒有受到家屬更多的懷疑。通報顯示,2013年7月16日,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以來某、董某所生男嬰有病為由,讓家屬簽字放棄嬰兒;2013年5月29日,張淑俠以王某所生雙胞胎女嬰有病為由,讓家屬簽字放棄;2013年2月28日,張淑俠在家中為武某做手術產下一女嬰,以該女嬰有病為由讓其放棄。
公訴方認為,這是欺騙行為。從醫學角度來看,董某和武某患有梅毒,可能會傳染給嬰兒,但張淑俠作為產科醫生,無權來給這些病下定論,把“可能變成了肯定”。
辯方稱,被告人主觀上沒有欺騙的故意。第一、這2名產婦患有傳染性疾病,張淑俠從職業要求出發,告知傳染風險是其職責所在。另外,嬰兒父母是自愿決定放棄嬰兒并簽字確認的,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對被拐事實負一定責任。
但來自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多位證人的書面證言顯示,張淑俠確有篡改病人病歷的行為,這些證據也被法院予以確認。
2 高價賣出多為農村夫婦收養
是否有介紹收養行為?公訴方:謀利為目的聯系人販子;辯方:有家屬自愿放棄
據了解,經常從張淑俠處收購嬰兒的潘某,其“販賣地圖”遍及河南內黃、滑縣,山東巨野等多個地區,購買者多以農村夫婦為主。他們或因無法生育,或希望有個男孩延續子嗣,成了此案的“買方市場”。
在法庭質證階段,張淑俠則多次強調,自己并非主動販嬰,只是為被放棄的孩子尋找“著落”。
比如,2012年4月,被告人張淑俠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得知趙某、賈某要將所生女嬰送人,2011年11月,張淑俠得到尚某、趙某夫婦放棄男嬰的消息之后,才聯系潘某。
公訴方認為,張淑俠以謀利為目的,找到人販子,讓嬰兒處于不安定可能被再次倒賣的不利環境中,違背父母送人的真實意愿。
辯方稱,這兩起案件不構成犯罪,張淑俠的行為屬居間介紹行為。2012年,趙某向張淑俠陳述照顧不了孩子,并收了張淑俠1.5萬元。2011年尚某的男嬰出生時重度窒息,搶救40多分鐘,家屬自愿放棄。
3 一患病嬰兒在販賣過程中死亡
是否加重量刑?公訴方:明知其體弱患病還販賣;辯方:未對嬰兒施暴
通報顯示,2013年4月,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保潔員杜某在醫院兒科將黃某所生并被放棄的一名女嬰抱回自己宿舍,后打電話將此事告訴被告人張淑俠。張淑俠聯系潘某,潘某從張淑俠處以1000元的價格將女嬰買走帶回家中。后女嬰死亡,被棄在垃圾溝,目前尚未找到尸體。
公訴方認為,張淑俠明知嬰兒體弱患病,仍將嬰兒賣給他人謀利。張淑俠的行為間接造成了嬰兒死亡。
辯方認為,醫院患病嬰兒被放棄現象普遍,醫生不可能也無條件救治每一個被放棄的嬰兒。整個過程中也沒有對嬰兒施暴。另外,嬰兒尸體目前尚未被找到,不能下定論。
■ 鏈接
一家屬主動賣嬰
通報顯示,張淑俠以“嬰兒有病”勸家屬放棄孩子等手段,與該案其他的幾名犯罪嫌疑人,從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作案6起,販賣7名嬰兒,其中一名嬰兒死亡。
【案例1】
時間:2013年7月16日
嬰兒情況:來某、董某夫婦的男嬰
被賣省份:河南
價格:潘某以2.16萬元從張淑俠處將其買走,以5.98萬元賣給朱某、趙某夫婦
結果:被解救
【案例2】
時間:2013年5月29日
嬰兒情況:王某的雙胞胎女嬰
被賣省份:山東
價格:潘某以3萬元從張淑俠處將兩女嬰買走,4.6萬元將一女嬰賣給任某夫婦。另一女嬰寄養在潘某親戚家。
結果:均被解救
【案例3】
時間:2013年4月某日
嬰兒情況:黃某的女嬰,因有病被放棄
價格:富平縣婦幼保健院保潔員杜某將嬰兒抱回,聯系張淑俠,潘某以一千元從張淑俠處買走
結果:女嬰死亡被拋棄
【案例4】
時間:2013年2月28日
嬰兒情況:武某的女嬰
被賣省份:河南
價格:潘某以2萬元價格將該女嬰從張淑俠處買走。其后以4.6萬元的價格將該女嬰賣給和某夫婦
結果:被解救
【案例5】
時間:2012年4月某天
嬰兒情況:賀某的女嬰
價格:張淑俠得知趙某、賀某夫婦要將女嬰送人。張淑俠聯系潘某,后者以2萬元將該女嬰買走。張淑俠將1.5萬元交予趙某
結果:案發前趙某、賀某夫婦已反悔,嬰兒被送還趙某親屬,錢退回
【案例6】
時間:2011年11月某天
嬰兒情況:尚某、趙某夫婦的男嬰,辯方稱其出生時重度窒息,家屬自愿放棄
價格:潘某和崔某到張淑俠家中,將該男嬰買走。潘某以4.7萬元將該男嬰賣給王某、呂某夫婦被賣
省份:山東
結果:被解救
新京報記者 李超 實習生 鄭碩 陜西渭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