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大常委會公布了《武漢市中小學校安全條例》執法檢查結果。
《條例》施行2年多來,我市校園安全防范意識普遍增強,校園安保資金投入增加。校園安全涉及食品安全、防疾控流、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市人大在執法檢查中也發現了不少薄弱環節。
截至去年,全市學校食堂能達到A、B級的剛剛過半,且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大量存在的C級學校食堂,由于安全管理水平明顯較低,存在食品安全風險。在昨天的審議中,委員們對此高度關注,目前學校周邊流動攤販扎堆,針對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頑疾,建議出臺硬舉措,引進大型餐飲企業、超市進校園,實現校園食品可追溯制度。
《條例》中明確規定:“學校應按規定配備衛生專業人員或保健教師、醫療用品。”檢查發現,由于沒有相應編制,開展了此項工作的學校基本由其他任課教師兼任,缺乏相應的專業救護知識和相應器材,個別學校保健室的藥品甚至為過期藥品,很多學校根本不開展這項工作。
《條例》還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學生人身損害賠償事故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不得向學生籌集。”檢查中發現,僅江岸、江漢、洪山、漢南區設立了該專項資金。一旦發生學生人身損害事故,教育部門和學校不僅要面臨沉重的賠償壓力,還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應對,消耗掉大量本應該投入到教學上的精力。
為此,市人大要求市、區政府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盡快設立學生人身損害賠償事故專項資金,并出臺使用辦法,以解除學校的后顧之憂。(記者夏瓊 實習生江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