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風102戰機
1957年,以國務院副總理聶榮臻元帥為團長,陳賡、宋任窮為副團長的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包括航空工業局副局長徐昌裕、沈陽112廠設計室主任徐舜壽等赴蘇聯,談判轉讓軍工產品制造權問題。10月,中蘇兩國達成協議,由蘇聯向中國出售米格-19Л等飛機的制造權,并提供全套技術資料、樣機及部分散裝件、成品、附件等,從而為我國超聲速飛機的研制提供了必要條件。1957年10月,沈飛開始試制我國第一種超聲速噴氣式飛機。
1958年,由于美國等西方國家已經開始列裝第一代超聲速戰斗機,我軍現役的米格-17/殲-5飛機已經不能滿足作戰要求。因此空軍提出需要米格-17/殲-5飛機的后繼機種。在空軍的要求下,一機部決定在我國仿制的米格-19Л基礎上改進設計晝間殲擊機。1958年12月,沈飛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下,開始進行設計工作,并將新飛機命名為東風102。
東風102的前機身是參照米格-19C型樣機設計的,前機身9框以前的外形及進氣道進行了較大更改,取消了機頭雷達罩和РД-5雷達,換裝了СРД-1М測距器,并在中心增裝了一個約250毫米的進氣錐。由于米格-19Л全天候截擊機只安裝有2門航炮,而晝間截擊機米格-19С飛機還在機頭裝有1門航炮,所以東風102飛機也參照米格-19С,在機頭右下側增裝了1門НР-30型30毫米航炮,備彈55發。后機身、機翼、尾翼、起落架等主要部分均取自米格-19Л全天候截擊機。殲-6垂直尾翼上增加了WJ-2型護尾器。為防止發射火箭對機翼后緣安裝的襟翼產生影響。將翼根后緣處的火箭發射架移至機翼前緣。并在翼根前緣增裝一對火箭掛梁。使全機具有外掛4組32枚С-5航空火箭或2枚炸彈的能力。
1958年12月,沈飛投產零批11架,1959年2月投入試制,9月完成樣機總裝。因為飛機外形與米格-19Л全天候截擊機類似,主要承力部件沒有發生變化,所以東風102沒有進行全機靜力試驗,只對火箭發射梁前移的部分進行了補充試驗。1959年9月30日由吳克明首飛成功,為國慶10周年獻禮,12月1日完成全部試飛科目。
當時由于正處于大躍進時期,所以東風102飛機的研制也是在這個時期,未按科學規律辦事,所以交付部隊之后出現諸多質量問題,技術戰術指標都不能滿足要求,飛機超重,強度僅及設計指標的86%,因此在制造了36架之后不得不停產。
1960年12月21日,國務院副總理賀龍元帥決定沈飛廠停產整頓,并提出“一刀兩斷,徹底革命”,“老老實實,一絲不茍”的要求重新仿制米格-19С殲擊機。
在試制米格-19Л期間,部隊又反映還是需要殲擊機(也就是米格-19С),不需要那么多截擊機(指米格-19Л)。由于我國沒有購買米格-19С的圖紙資料,也沒向蘇聯訂貨,112廠設計科的蘇聯顧問說,我們可以自己改一改,不裝全雷達,只是改一改機頭。四局和112廠決定由米格-19Л的基礎上自行改進設計,代號東風102,并于1958年7月開始了這一工作。
改型設計的原則是,不能直接照搬蘇聯樣機結構的參照樣機設計;能完全照搬的直接測繪。因此前機身是參照樣機設計(未進行強度計算),全機改型圖紙共約5000標準頁。1959年2月,國家鑒定委員會對改型設計進行了設計審查,決定生產該型飛機。
1959年9月30日,01架飛機開始試飛,12月6日飛完了規定科目,證明性能接近米格-19С,但是存在一些重大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