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昨日對外發布全省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公告,全省不少村、鄉、鎮進行了調整,有的鄉鎮撤銷,有的合并,有的鎮改成了街道辦。此次大規模調整的背景是什么?根據哪些規則進行調整?華商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背景
原來的鎮村數量偏多、規模偏小
據省民政廳有關人員介紹,在此次調整之前,我省有鄉鎮1216個,街道辦事處204個,村26589個。此次調整后,僅鄉鎮就減少了204個,變成了1012個鄉鎮,街道辦則是達到了279個。
為何要調整呢?據了解,為全面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省委、省政府決定,從2014年起,在全省開展以合理調整規模、加快職能轉變為主要內容的鎮村綜合改革。我省原來的鎮村平均面積和人口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數量偏多、規模偏小,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公共服務能力不足,鄉鎮政府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
據悉,在此次調整時,省委、省政府要求充分考慮不同區域之間經濟發展水平、自然地理條件、交通通訊狀況等因素,結合移民搬遷、古鎮古村保護以及重點鎮、文化旅游名鎮、新型農村社區、美麗鄉村建設等,注重長遠,科學規劃,合理調整鎮村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