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偷電線,本是為了方便作案;結果電線沒偷成,反而因為逃跑時忘了開車而暴露身份。近日,集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處嫌疑人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2014年11月6日凌晨,小楊(化名)開車載著幾個同伙來到軟件園三期附近,打算盜走市政變壓器里的銅線。將電纜線卸下來之后,他們就地將外層剝開,最后將裸露的銅線放到小楊的汽車上,以方便直接銷贓。
正當他們忙著扯線、剝皮、載貨時,不遠處突然亮起了手電筒。原來,市政單位加派了巡邏人手。同伙撒腿就跑,小楊剛開始也沒命地跑,過了一會兒才意識到,車還在現場。想到那輛車就登記在自己名下,小楊頓時泄氣了,警方肯定能順藤摸瓜找到他。
無奈之下,他只好垂頭喪氣地回到停車的地方,主動投案。 (通訊員 集法宣 記者 譚欣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