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4月14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匯報座談會。 劉健 攝
今天上午,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匯報座談會,聽取江西省檢察院,南昌、宜春、吉安市檢察院和鄱陽、廣昌縣檢察院等三級檢察院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情況匯報。江西省監察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局、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環境保護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江西銀監局等8個單位交流了預防工作經驗,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邱利介紹,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江西省檢察機關持續加大懲治職務犯罪力度,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338件4904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638件3752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700件1152人。法院審結后作出有罪判決4490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45億余元,并在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專項預防等6個方面的預防工作上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亦森對江西省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成效給予充分肯定,指出全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不斷加大,手段不斷創新,機制逐步完善,能力不斷提升。他提出,要從根本上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必須堅持治標和治本兩手抓、懲治和預防兩手硬,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進一步健全單位各負其責,檢察機關指導、監督,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不走過場,不搞形式,做到掌握情況明了、查找問題精準、提出建議可行。江西省檢察院及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換和意見溝通,認真梳理查找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好下一步工作措施。
據了解,4月15日至17日,江西省人大內司委將與省檢察院組成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調研組,赴萍鄉、新余兩市進行實地調研。
5月,江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將聽取和審議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關于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記者黃輝 通訊員胡文星